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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开出百万元罚单

时间:2018-07-20 17:42:14    来源:北京晚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报讯(记者林靖)经营购物,内的影院半年收入超两千万元,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昨天下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一家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开出了“面值”100万元的罚款决定书。这是海淀法院出具的,罚单。

  今年2月,周某在海淀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一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偿还199万元。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邮递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然而,这两份法律文书却似乎石沉大海:被执行人既不联系法院履行义务,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但遗憾的是,冻结的金额与执行标的相去甚远。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时,申请执行人通过海淀法院自行研发的审执联络平台,向承办法官提供了一条非常有价值的财产线索:位于海淀区一家购物,的影院属于被执行人的资产!

  承办法官在美团网上了解该影院的售票情况,结合影院位于活跃商圈等因素,法官判断被执行人仅凭影院收入即具有履行能力。同时,承办法官向美团网发送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该影院真实的票房收入情况。

  上个月,执行人员前往影院进一步核实其营业收入。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影院的工作人员并不避讳其高额收入,坦言该影院一年的票房收入高达五六千万元!

  听闻这一消息,执行人员既激动又气愤:此案线上的财产查控结果虽不乐观,但并不属于执行不能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可以得到保障;但被执行人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却无动于衷、淡漠处置,其淡薄的法治意识令人心惊。

  执行人员当场询问该公司负责人:“有这么好的营业收入,却为什么不主动履行?”该负责人解释:“公司高管一直在频繁变动,就没人愿来处理这件事,所以拖了这么久。”

  “公司内部的人员调整并不影响公司对外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你们公司作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同时也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执行人员释明后,该负责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将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承办法官了解到,在多起执行案件中,该被执行人都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等到执行人员找上门去,才愿意履行义务。针对这种挑战司法权威、妨碍执行进程的行为,承办法官结合该被执行人的盈利能力、行为情节等多重因素,决定对被执行人罚款100万元。 这也是海淀法院开出的史上“面值”,的罚单。 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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