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理杨柳絮绝不能“上火”
又到杨柳絮纷飞的季节。杨柳絮不仅给生活增添烦恼,还存在火灾隐患。昨天的一场消防实验显示,杨柳絮在一分钟内可引燃汽车。清理杨柳絮,不能点燃,4月份,本市就有两人因点燃杨柳絮引发火灾,涉嫌失火纵火被刑拘。而在房山,一名老人因点燃杨柳絮引发大火,造成128万元的损失,近日被法院判刑两年。
实验
杨柳絮一分钟引燃汽车
昨天上午,在大兴区盛源桥附近的一空旷处,大兴消防支队放置了一辆已经报废且拆除了油箱的轿车。
为了,限度地模拟现实情况,消防员不仅在车辆周围和车底铺撒了杨柳絮,还加入了旧报纸、干草等杂物。大兴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二大队副大队长郑喜超用打火机点燃了车边的杨柳絮。
记者在现场看到,杨柳絮在遇到火源的情况下,“轰”的一下就着了起来,瞬间火舌卷入车底,蔓延之处的纸屑、杂草等可燃物被引燃,火势瞬间变大,不过一分钟,车底冒出黑烟,“这是车底的一些塑料和橡胶管线被点燃了。”郑喜超说。
随着黑烟越来越大,“砰!”巨大的爆炸声传来,围观的人群吓得纷纷后退。“大家不要怕,那是汽车的轮胎遇热发生的爆炸,说明火势已经钻入了汽车内部。”
又一声爆炸之后,记者看到,车辆的两个后轮已经瘪了,车体也出现熔化的现象,此时距离点燃杨柳絮仅仅过去四分钟。
现场消防员先后用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水枪对汽车进行了灭火。灭火之后的汽车,特别是汽车尾部已经彻底烧毁。
郑喜超告诉记者,“市民停车之后,如果发现车底、车边堆积了杨柳絮,应该湿化,拿瓶水浇一下,,不能随地扔烟头,或因为好奇、好玩而去点杨柳絮,这不仅非常危险,还可能涉嫌犯罪!”
案件
点燃杨柳絮引发火灾 一周内两人被刑拘
记者昨天从消防部门获悉,本月12日和18日,丰台区和朝阳区两人因点燃杨柳絮引发火灾,涉嫌失火纵火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4月12日,丰台区西罗园一小区内居民自建简易房起火,过火面积3平方米。据调查,火灾是由吴某点燃楼下垃圾堆旁杨柳絮,引燃垃圾堆及周边居民自建简易房所致,所幸无人员伤亡。
4月18日,朝阳区一居民小区内堆放的部分杂物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高某点燃路边杨柳絮引燃其他可燃物,无人员伤亡。现两人因涉嫌失火纵火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判决
烧杨絮点了乐器厂 获刑两年还赔128万
近日,房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打扫院子烧杨絮,造成128万元损失的火灾刑事案件。
去年5月1日早上6时许,房山区青龙湖镇某院中,60岁的女主人吴某早早起床开始收拾院子。院内西墙下,堆积了成片的杨柳絮,吴某顺手将扫成堆的杨柳絮点燃。一瞬间,火势失控,引燃院西侧堆放的树枝、树叶等杂物,继而将旁边的某乐器厂厂房外保温层引燃,并烧毁部分厂房以及乐器等物品。经评估,被毁物品损失价值高达128万元。
庭审中,吴某向法庭陈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我怕杨树毛子飞起来刺挠人,就用打火机把杨树毛子点着了,墙下堆着的树叶和树枝就点燃了,火越着越大就烧到墙西侧的厂房了……”
法院经审理后,考虑到被告人吴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128万元。
此外,记者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搜索发现,本市每年都有杨柳絮火灾引发的诉讼,这些案件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主,且多发生在郊区。本报记者 张宇 文并摄 J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