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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路内全面禁放 市民积极响应禁限放新规

时间:2018-02-14 16:21:39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18年春节临近,年味儿越来越浓。“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然而,烟花爆竹在给百姓带来年味儿的同时,也会留下呛鼻的味道、刺耳的噪音、时有发生的人身伤害、火灾以及给空气环境带来的污染。今年春节,在实行了12年的“禁改限”后,北京五环路内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环路内全面禁放 市民积极响应


  2017年12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重新修订后正式发布实施。其中,修订之后的第十四条中,将北京五环内全部区域设定为烟花禁放区: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五环路以外区域,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从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临近春节,北京一些区的街乡都在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致居民一封信、红福字等禁放宣传品、小礼物,向市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知识。


  东城区烟花办民警汪晓东表示,“我们宣传目的是让老百姓知道五环路内全年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同时,希望能把老百姓手里存的烟花爆竹,限度的回收,我们现在也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总体目的是让法规能够落实,我们除了组织宣传、印发宣传资料以外,还针对基层组织对宣传工作的落实进行检查,对各单位、各基层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以前过春节都放炮,毕竟是传统佳节,就图一个吉利。但今年坚决响应市政府的号召,不放了!”,家住东城区的市民王大爷说,“春节鞭炮集中燃放对空气污染很大,每年看新闻还都有炸伤的,虽然今年春节少了点儿鞭炮声,但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确实更有保障了。今年可以逛逛庙会、逛逛商场,来换一种形式过好我们的新春佳节。”


  东城区的“老北京”杨先生也支持北京的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他说:“虽然从小家里就有过年放鞭炮的传统,但是这几年为了环保也不放了,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咱北京的空气质量。你看今年冬天北京的蓝天多了不少,不能让燃放烟花爆竹给毁了。而且碎屑也给环卫工人带来很大工作量,往年环卫工人为了保障城市清洁,除夕连夜清理,让人看了心里也过意不去。”


  “我们家已经好几年没放过烟花爆竹了,我特别支持咱们北京的禁放规定。我们家这边属于人口稠密的平房区,胡同比较窄,杂物比较多,每年春节都会比较担心,怕燃放烟花爆竹发生危险。”家住西城区天桥街道的王女士表示,“特别是今年,天气干燥,很容易引发火灾。禁放以后,这个年过得能踏实些,而且也能让我们北京的天更蓝,何乐而不为呢!”


  家住丰台区的市民陈女士表示:“禁放烟花爆竹并不会影响年味儿,我认为过年最重要的是与家人团聚,一起看春晚、守岁、逛庙会,北京春节期间的文化活动很多,我打算多走走多看看。禁放以后,空气清洁多了,安全隐患也小多了,出门更舒心了。”


  五环路内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看护


  据记者了解,以前五环路以内区域是“限制燃放区域”,政府会划片在指定区域设置销售点,在指定区域(考虑安全因素)燃放烟花爆竹,新规定将五环路内全部改为“禁止燃放区域”,且五环外各郊区县都规定了“禁止燃放区域”


  “往年燃放烟花爆竹一般各区县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包括城管、安监、综治各职能科室都会在除夕夜会下沉到各社区、各村盯点、巡查,排查消防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朝阳区王四营乡城管执法队队员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安全无事故,防止有个别违规燃放行为,今年依然会组织包村社区干部下沉盯点巡查”。


  今年春节期间,五环路内的禁放区将按照“网格化+实名制”的看护模式,由四股力量采用定点值守、,守护、动态巡护、劝导教育、视频检查和机动处置等方式,共同协作开展烟花爆竹的禁放工作看护。


  记者了解到,网格划分以街道、乡镇、社区为基本单元,西城区划分了四级网格,丰台区划分了三级网格。每个网格里,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力量、责任看护等。


  销售网点减少八成 违反禁限规定将受处罚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今年五环内已经见不到烟花爆竹销售点了,而五环外的销售点也比往年明显减少。家住东五环外的市民邹女士告诉记者,“往年小区门口就设有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点,今年没有了,在这个点购买烟花爆竹的人一年比一年少,现在大家的环保意识都上来了,也是响应政府的号召。”据了解,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共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87个,而去年春节期间是511个,同比下降了82.97%。五环路内及各区划定的禁放区域内不再设置销售网点。


  另据了解,违反禁、限放规定将被处罚。针对在禁放区内燃放的、在限放区内不按照规定时间燃放的,或者在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公安部门将收缴烟花爆竹,视情节,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北京市政府烟花办提示市民:不买、不卖、不存、不放非法烟花爆竹,鼓励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储存和非法销售行为,消除大家身边的安全隐患。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举报可拨打110或举报电话62074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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