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2015年丰台区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进一步规范了学习内容、形式和要求,明确了本年度学习安排和任务,提升了区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2015年,丰台区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将通过集中学习、理论辅导、业务指导、参观考察和交流研讨等五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内容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区委六次全会精神;党的奋斗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党的纪律和规矩等为主。
其中,安排落实“两个责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内容的理论辅导3次;安排依法行政、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微表情犯罪心理学等内容的业务指导5次;安排南水北调、抗战胜利70周年等内容的参观考察2次。同时,将围绕新时期如何深入推进丰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主题,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军对中心组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认识学习的重要性,珍惜和把握好每次学习机会,使思想在学习中有升华、共识在学习中有凝聚、措施在学习中有改进。二要端正学习态度,养成勤读书、勤思考、勤调研的良好习惯,要围绕理论学习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相应的自学活动,作好自学笔记,并根据学习情况精心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三要强化学习效果,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学理论、促实践”的学习方式,把学习内容与纪检监察具体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