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佳玮 郑秋颖)各级河长的工作应该达到什么标准,督查和巡查内容有哪些……今后,怀柔区河长制工作涉及的这些内容将有更明确的“说法”。日前,怀柔区在《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河长制会议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实现河长制的规范化、制度化。
此次出台的6项配套制度包括河长制督导检查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巡查制度、验收办法,涉及区级河长到基层河段长等各层级河长工作,内容涵盖了工作部署、督导检查、日常巡查、检查验收等河长制工作涉及的全流程。
根据制度安排,怀柔将通过建立区总河长会议制度、区级河长会议制度和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其中,区总河长会议主要总结部署全区河长制工作、研究河长制奖励、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和考核方案等。区级河长会议以工作部署会、任务推进会、督导检查现场会等各种专题会议形式,贯彻落实区总河长会议部署,研究督导本流域河长制,工作及突出问题整治等。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主要研究河长制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年度工作,等。
在推进任务落实方面,怀柔区将严格推进督导检查、巡查和验收工作。其中,巡查包括管委会、街道、镇乡级河长、村级河长定期巡查和河段长日常巡查。管委会、街道、镇乡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查1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查1次;村级河段长每天对责任范围进行巡查。
区河长制办公室采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加强巡查,组织巡查队伍每月对全区64条河湖开展1次全面巡查。区总河长督导检查区级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区级河长履职情况。区级河长每年对所管流域内河长制工作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区河长制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各管委会、街道、镇乡河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并于年底验收工作。
同时,区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之间也将加强资源整合,实现水污染、水环境治理,水资源、河湖岸线管理等信息共享,并通过编制工作信息等形式,推广经验做法、重要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