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福庄西街“垃圾堆”。
小巷子里的堆物堆料。
日前,大兴新建二村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善后和问责稳步进行的同时,全市正下功夫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市委书记蔡奇要求,要弘扬生命,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找出思想盲区、管理盲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隐患无大小,安全大于天。连日来,一些市民向记者爆料反映,自己身边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期待得到重视和解决。
小区
电动车楼道充电
居民提心吊胆
晚上9点刚过,孙韬的家门外,再一次响起低沉的“嗡嗡”声。
邻居家的电动自行车,正紧靠着孙韬家的房门,一根电线从邻居家被引出,电动车的充电口上,泛着幽兰的光。而“嗡嗡”声,正是电动车充电时发出的。
“每个星期都得听几次,车只有充电时,才会推上楼。”孙韬家在10层,同层一共住着4户人家,孙韬家正在中间位置。而在他家一左一右两侧,“两户人都有电动车,都在楼上充电。”孙韬家门前的楼道本就不宽,两旁的电动车一停,便只能侧身过一个人。这样的不便,孙韬尚能接受,真正让他担忧的,是电动车充电可能产生的火灾隐患。
2013年10月11日,位于石景山区的喜隆多商场发生火灾。据媒体报道,该场事故过火面积约38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1308.42万元,灭火过程中,更有两名消防员牺牲。而该起火灾的起火原因,正是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
“一方面很怕发生问题,这车正堵在我家门口;另一方面,碍于邻居面子,不好撕破脸。”孙韬表示,邻居家充电已有两年多的时间,虽然小区里也曾贴过电动车充电可能发生火灾风险的宣传告示,但对于没有其他充电条件的业主来说,在家充电似乎是,选择:“没地方充电我能理解,我跟物业反映过,物业也说只能建议没法强制。”
实际上,在家门口充电的不仅是孙韬的邻居。孙韬的小区内,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即便是不需充电的电动车,也会被业主摆放在楼道里,或是一楼大厅中。
“如果发生火灾,这些车阻碍道路不说,电池也可能出危险吧。”孙韬表示,小区共有五栋楼,约20个单元,居民超过1000户。但小区内并没有专门的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场,有车居民只能将车停到家附近。与此同时,由于机动车、电动车的停靠无人管理,小区消防通道也难称顺畅。
“如果能有专门充电的场所,小区的保安帮忙盯着,我觉得就能消除隐患。,于邻居们能不能接受,只能靠多宣传。”孙韬建议,小区可以参照新能源汽车的形式,设置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桩”,通过集中充电的方式减少火灾风险。与此同时,也希望物业在管理相关消防隐患的时候能够更加坚决:“底线,少是都把车推进家门吧。”
街巷
路边垃圾、堆物堆料
“一个烟头就能着”
白色塑料袋、快餐盒、海绵板、废弃沙发、建筑垃圾……只要有风或者车辆经过,白色塑料袋和快餐盒就会“起舞”。这是定福庄西街人行道上的一处“垃圾堆”。“垃圾堆”长约十多米,宽则占据了约三分之二的人行道。
“街道正在整治改造,本来这里不是倒垃圾的地儿,现在这样一搞有碍观瞻不说,还很不安全。”一居民称,这个体量较大的“垃圾堆”,,下面是拆除整治留下的建筑垃圾,但由于没人清理,慢慢地上面就被扔上了生活垃圾,“你看那些白色口袋和包装盒,一个烟头就能着!这天干物燥的,谁受得了?”
对于这个“垃圾堆”,附近商家也颇有意见。“少说也有半个多月了。各种垃圾都有,上面的生活垃圾更易燃。”商贩罗先生说,大家打过几次电话反映,但始终不见有人来清理,“可能不仅牵涉了一个单位”。而在商贩,女士看来,街道本来就不宽,“垃圾堆”附近又有酒店、饭店、文具店、服装店等,平时来往的行人不少。“如果谁晚上喝醉了或者一时大意,丢个烟头啥的,这一片就很危险了。”
顺着这处“垃圾堆”往朝阳路方向走,记者发现街道同一侧还有几处堆物堆料。这些堆积的物品,主要是废旧家具、纸质包装箱等。其中一处堆积物,是十多块大小不一的白色泡沫板、几根树枝和破旧床垫,而紧挨着堆积物,是一扇紧闭的黑色铁门。“可能是别人搬家丢下的吧,虽然不太多,但万一呢,这可都是易燃物啊,火苗一着,风一吹……”遛弯的庞大爷对此颇为担心。
而在定福庄西街与广院路相交、东南方向的一些小巷里,也可以见到多处堆物堆料,主要是居民扔掉的废旧家电、木板、凳子、塑料桶等。在一处只有一层楼高的彩钢瓦房外,堆积了各种食用油空桶、饮料瓶,废弃衣物、报纸,还有几编织袋废品。一位路人感叹,“不知道堆空油桶这个是不是垃圾房。几步路堆了这么多的废品废物,巷子窄,这一片房子又密集,隐患确实不小。”
公寓
“无规范可依” 我们心里也不踏实
徐然是朝阳区一家租赁式公寓的经营者,在他看来,近日发生在大兴的公寓火灾事故,无疑为租赁式公寓这个有些“野蛮生长”的行业敲了一次警钟。
“现在做公寓的门槛太低了,有的小老板随便找个破厂房,加几个隔断墙就能营业了。那能叫公寓吗?充其量就是群租房。”徐然表示,很多不规范的小公寓甚,连供暖设备都没有,消防方面更是一塌糊涂。“到了冬天,住客都用电炉子电暖器,甚,是煤炭生火取暖,消防隐患当然特别大。”
相比之下,徐然对于消防安全明显更加重视,他当初改建公寓时在消防方面投入了不少精力。记者发现,这所公寓配备了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烟感系统,在公寓的一层还设置了一个消防中控室。
即使做了很多消防布置,徐然的心里依然“不太踏实”,原因就在于目前并没有一个针对租赁式公寓的消防安全规范。“住宅有住宅的规范,酒店有酒店的规范,唯独公寓是个擦边球,属于哪类说不清楚。”徐然表示,诸如酒店、网吧这种人员密集的场所,经营者在开业前经过消防等多项检查后,可以办理一张“特种行业许可证”,这个证照也证明了酒店符合消防规范。但让徐然不解的是,与酒店相似的公寓却并不属于“特种行业”,公寓经营者也就无法拿到证明达标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记者查证发现,在公安部消防局网站的标准规范目录中,包括《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多项规范,都有针对旅馆业的相关要求,但却并没有对租赁式公寓做出相关限制。而在全国各省市发布的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仅有广州市新发布的规定中有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其他省市的规定大多仅有配备灭火器、安装火灾报警器的规定。
现在,徐然,希望的就是能尽快出台针对租赁式公寓的消防安全规范。“我们不怕别人来查,就怕‘无规范可依’。如果规范出来了,就算我们有哪些方面还没有达到,,少也可以按照里面的标准去改,有了规范之后,对想再入公寓这行的投资者也是一个好事。”徐然同时认为,由于公寓的业态太过繁杂,常改租,办公楼改租、商场改租等情况皆有,有关部门真正制定公寓的消防规范时,也一定要考虑到规范细化的问题。“,后再给经营者发一个公寓的消防达标证照,我们才算有安全感呀。”
本报记者 李松林
吴楠 莫凡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