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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首将死刑纳入贪腐案刑罚

时间:2015-07-15 13:55:56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提到深恶痛绝的腐败,人们几乎异口同声说要下猛药,施重典。泰国近日新修订的反腐败法律,将死刑列入重大腐败案件刑罚,这个法律将不仅针对泰国公民,同时也对涉案外国公民生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驻泰国记者任芊带来,的进展。

  任芊:这一基于1999年反腐败法的第三号修正案已经于7月13号生效,修正案中规定,将对涉及出于自身利益而索取接受以及同意接受贿赂的官员施以重罚,其中包括5年至20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以10万至40玩万株约合人民币2万至8万元罚款,而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腐败案件则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这一刑法将适用于泰国政府部门官员,外国政府以及国际组织官员等等,泰国是目前全世界仍然使用死刑的58个国家之一,该国死刑适用于包括贩毒在内的36种罪行。泰国反贪委员会执行秘书长讪森15号表示,反腐案修正案的出台是符合国情的,因为目前泰国国内腐败行为猖狂。日前某民主党议员表示,他支持反腐法修订案中关于死刑的规定,但是对于是否能够加强执法力度抱有怀疑态度。与此同时,泰国临时政府还采取了更为严厉的打击腐败的措施,包括利用第44条例,针对涉嫌贪污国家公务员以及私营民商采取税收清查等行动,截至目前共有155名政府官员因为涉嫌贪污而被停职。

  泰国的反腐运动从去年5月巴育政府上台就声势浩大地展开了,但是之前,泰国法律对贪腐处罚较轻,多数贪腐者即使被判有罪,就是被判入狱几年,没收非法所得,禁止几年内参政。如今生效的《反腐败法》修正版是基于怎样的背景应运而生呢?此次泰国的“重拳惩治贪腐”能不能有效呢?中国社会科学院泰国问题专家周方冶指出,进一步加强对于泰国腐败官员的威慑,是泰国巴育政府上台后希望塑造清廉形象的一个行动。

  周方冶:巴育政府上台后,一直希望能够树立较好的清廉政府形象,一来为国内民意得到支持,另一个也是在国际上树立军政府公正正直的形象。从去年以来,泰国政府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反腐败行动,清查了警察内部的高官、大老虎,包括泰国前王妃的舅舅。今年以来,泰国反腐败委员会已经向巴育总理提交了两份包括数百名官员的可疑名单。审查过名单后,可以未经司法程序直接对相关官员进行停职和调查,使过去相当拖沓的调查过程,变得非常迅捷。修订反腐败条例,并且加重对腐败官员的惩治力度,这一系列对泰国腐败官员来说,是种威慑。

  在不少泰国人看来,泰国不是没有反腐败,而是反腐败的执行力度究竟有多大,新修订的反腐败法的成效还有待观察。

  周方冶:泰国民众对此叫好的同时,也是提出了质疑,问题在于反腐败法律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巴育政府毕竟还是一个过渡性军政府,如果巴育政府下台,泰国还能不能够保持这种反腐败力度,这也是泰国民众迫切所关心的。

  反腐败法修正案取消了对诉讼时效的限制,此前的法律条款规定诉讼时效为20年。根据新规定,贪腐者若在被起诉后或案件审理过程中逃往国外,则出逃的这段时间不能被算进“诉讼时效”范畴内。泰国《民族报》称,这一修改对涉嫌贪腐案件、2008年逃往国外的前总理他信尤为不利。周方冶对此表示,并不尽然。

  周方冶:他信腐败的案件审理实际上已经定案了。所以对于他信案本身,影响并不是特别大。

  根据修正案,在泰国进行贪腐不法活动的泰国人、外籍人士乃至国际组织成员都将受到法律“一视同仁”的严惩;若涉嫌重大腐败案件,这些人士均有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那么,此次泰国反贪腐措施是否也将涉及广泛的国际合作?周方冶观察,即使国际合作,其中更多还是着眼于泰国国内政治,比如遏制2006年以来活跃在泰国政治运动中的西方非政府组织;或者前往泰国投资的外国投资机构行为等等。

  周方冶:主要还是对西方非政府组织在泰国的一系列非法活动进行限制跟追究的手段,因为这毕竟是泰国国内反腐败法律,主要追究的还是泰国国内政府官员以及在泰国国内有政治身份的国外官员。中国贪官潜逃到泰国,实际上已经不具有官方身份,应该说暂时还不包括在泰国反腐败条例的管理范围之内。中亚任何一个国家的反腐败问题,都不是本国所能够完全遏制和避免的。泰国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强,可能需要中国企业家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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