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共识和发展趋势。日前,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成为全国首个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规则(下称《指导意见》)。易通贷认为,要形成非常完备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需要监管、行业、金融消费者等多个机构之间形成良好地互动和制衡。《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金融消费者动辄数十万、数百万元的投入,然而对他们的保护却长期缺位”,易通贷COO赵明表示,“自成立以来,易通贷一直注重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易通贷将继续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证客户信息安全。”
该《指导意见》结合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从“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账户资金保护”、“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依法合规开展产品营销活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适当方式追讨债务”、“加强IT基础设施和技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八个方面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提出了指导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定义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概念:“指购买、使用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销售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或者接受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的自然人。”
金融消费者在我国属于新兴概念,2015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部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但美国早在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与现代法》就已经有了金融消费者的定义。易通贷认为,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时间尚短,用户对自身“金融消费者”身份的认识不足,对自身的权益如知情权、安全权、保密权、公平交易权等缺乏维护的意识,容易受到一些不良平台的影响做出不理性决策,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全行业应重视金融消费者教育,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认识。
相关专家指出,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部分,应当被全行业重视,并积极实践。继天津互金协会之后,相信会有更多机构陆续出台相应的制度性文件,为行业健康发展再添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