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多发,花样层出不穷,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财产损失甚至生命危险,还极大地损害社会诚信,为有效防止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从事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11月10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官网发布全国首个网贷行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指引和告知书——《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指引》(下称“《指引》”)和《深圳市网络借贷涉电信网络诈骗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强制告知书》(下称“《告知书》”)。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规定对P2P网贷机构与借款人本身,同时提出了约束。
《指引》明确信息保密举措,处罚及约束成看点
按照《指引》,网贷机构应加强对借款人资质的审核及个人信息规范化管理,一方面,针对大额借贷、首次借贷等存在容易被诈骗分子利用的借款行为,网贷机构应通过电话、视频或现场调查等方式审核借款人情况,提示借款人防范诈骗行为,并明确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时,网贷机构应向借款人强制告知涉电信网络诈骗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另一方面,网贷机构应完善保密措施,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档案保密和使用制度,对本机构掌握的借款人个人信息要建立密钥控制和专门人员查询权限管理,建立相关公民个人信息使用台帐(包括网上操作痕迹保存),为网贷机构明确了信息保密举措。
同时,处罚也成为看点。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称,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导致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机构进行倒查处理。对于未履行指引相关要求的机构,在市金融办、市打击治理办等单位的支持下进行惩戒。具体处罚包括“纳入失信企业名单”、“限制该机构、法人及股东从事相关商事活动的登记注册”或“通过社会诚信体系限制其有关活动”。
值得留意的是,借款人同样要如实配合网络借贷机构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工作。按照规定,如果故意隐瞒相关资料或阻碍网贷机构工作人员电话、视频或实地调查的,网贷机构有权不予办理借款业务。如果P2P平台履行了材料审查和强制告知等行为,借款人仍然将借款资金存入、汇款或转账给诈骗分子的,相关财产损失将由其本人承担。
网贷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做到“四要”“四不要”
针对相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告知书》中提示,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务必认真阅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知识,如有自称“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等各类执法人员,要求将资金转移至“安全账户”等情形应立即停止借款业务,并向网贷机构客服或其他工作人员提出帮助请求。
另外,日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还要做到“四要”和“四不要”。“四要”包括:转账汇款要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手机、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QQ、微信要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聊天对话框弹出的诈骗提醒要留意。“四不要”包括:陌生的WiFi不要连接;短信验证码坚决不要透露;支付密码与账号密码不要相同;个人身份证信息不要存在手机中。
只有借款人守住以上安全底线,才能让犯罪分子无计可施。
加密技术强化信息安全,普汇云通注重信息安全保护
电信网络诈骗是近年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已成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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