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爱华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每件商品提取0.3元,3个月捞取18万元好处费。东西湖区一家公司的“内鬼”昨天被抓获归案。
今年6月下旬,东西湖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走访金银湖一家食品企业时,发现该企业李某收入异常。警方初步查明,现年38岁的李某,2015年11月应聘至该企业担任物流中心配送管理部经理。2016年10月初,李某与一家物流公司洽谈业务时,与对方私下达成协议,对方给李某从承运的每件商品运费中提取0.3元的好处费。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李某获得18万多元的好处费。昨天,警方将李某抓获归案,并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