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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地遭受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跨省倾倒危害

时间:2017-07-31 10:44:41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通报称,2016年以来,广西多地频发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跨省非法转移处置事件,涉嫌非法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大多来自广东省惠州、佛山、茂名、东莞、中山、英德等地。转移入境倾倒或处置的危险废物点多量大,造成的污染后果严重,处置难度大,给当地环境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源头防控、沿途堵截和实地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犯罪行为,坚决刹住这股歪风,切实维护广西生态安全。

  6580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入桂

  今年2月中下旬,广西来宾市接到非法填埋不明废物的举报。来宾市迅速排查发现,在春节前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不法分子先后将约6580吨危险废物从广东非法转移到来宾市8个点堆放或倾倒填埋。

  由于案情重大,来宾市环保部门及时向广西环保厅、来宾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

  3月14日,来宾市启动司法联动机制,开展联合侦破,案件被列为公安部第一批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督办案件之一。经查,危险物主要来源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加得力油料有限公司、佛山市泽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板芙镇实大润滑油调和加工厂、茂名市长盛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鸿海润滑油经营部。

  广东茂名籍男子柯某、刘某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为上述企业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并收取处置费用,再低价转手给来宾市犯罪嫌疑人韦某等人非法处置。由韦某等人联系车辆运输至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并联系其他犯罪嫌疑人寻找地点堆放或者倾倒填埋,从中非法获利。

  目前,案件已基本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其中刑事拘留19人,取保候审7人,已移送起诉5人,冻结资金400余万元,查实涉案资金300万元,查封小轿车2辆。排查涉案车辆25辆,司机30人。

  多地频发跨省非法转移事件

  记者了解到,除了来宾市,广西梧州、钦州、贵港、贺州等地也都发生了不同程度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跨省非法转移处置事件。

  2016年9月3日,梧州市藤县浔江登州岛河段被倾倒约100吨的生活垃圾,造成县城水厂取水口监测点汞、总氮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县城水厂因此停止供水时长约15.5小时。3名犯罪嫌疑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至4年不等。

  2017年5月12日,钦州市天锰锰业公司在建硫酸储罐发生浓硫酸泄漏事件,钦州港区部分工厂停产和学校停课达两天,泄漏造成大量土壤污染。据嫌疑人供述及现场查办,涉案浓硫酸为废酸,部分来源于珠海市中冠石化有限公司。

  5月25日,贵港市平南县水泥厂码头有两条船非法倾倒废渣,经了解是广东南方制碱有限公司采用氨碱法生产纯碱产生的白泥,约1000多吨。

  6月9日,贺州市环保、公安部门在八步区信都镇祉洞林场查获正在倾倒工业废弃物行为,经核实,涉案危险废物为约56吨废硫酸油渣,来自广东省德庆县一家炼油厂。经排查,6月13日在信都镇联盟村又发现一处疑似同一性质的危险废物填埋点,部分已被泥土覆盖。该案已控制嫌疑人7名,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30日,贺州市灵峰镇爱群村有人非法提炼重金属,现场遗留200公斤污泥、部分废地毯和少量硝酸。经查,嫌疑人从广东番禺的首饰厂非法转移约2吨的污泥和废弃地毯至贺州市灵峰镇爱群村进行焚烧。

  7月10日,贺州市富川县有大型装运生活垃圾货车在葛坡镇白牛村倾倒,经查,共拦截5辆大型货车,拦截生活垃圾约117吨,均来自深圳龙华新区,公安部门已经控制7名涉事司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地政府处置非法倾倒难度大

  目前,钦州、贺州、来宾等市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因案件尚未结案、运回广东省处置的运输距离远、涉案区域的环境监管压力大等原因,我区想方设法先行处置这些危险废物,防范次生环境污染。”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胡展章说,但是,这些危险废物酸度大,处置的前期预处理难度非常大。广西具有经营许可证的两家综合处置企业,因工艺和设备所限无法处置,现由三家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能力的水泥生产企业按应急处置程序承接处置任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其余各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均已建成,其中11家已投入使用。但是,广西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类别分布不均,应急处置能力有限。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11个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落地建设,目前,已完成2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1个废铅酸蓄电池利用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近期广西将抓紧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

  打击跨省非法倾倒需联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蒙美福介绍说,经排查,来宾市“3·14”案数家肇事企业以及贺州信都镇“6·9”案嫌疑企业,均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土法炼油工艺,均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非法企业。“以上案件表明,地方政府对落后工艺的淘汰和对非法企业的监管力度不足,对危险废物的申报和转移监管不到位,部门协调配合不足,存在监管盲区”。

  危险废物运输需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都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涉案危险品多达几千甚至上万吨,且多有强烈刺鼻气味,却能够多次多渠道畅通无阻地从广东转移至广西,表明运输过程中两省区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严重缺失。”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黄颖说。

  为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5月22日,广西环保厅启动2017年“清废打假促达标”督查执法行动,从全区各市(县、区)环境监察、应急、固管等部门中抽调180多人,组成13个现场执法检查组,重点针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处置洋垃圾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全区共检查企业456家,发现150家企业存在涉嫌环境违法问题188个,占督查企业数的33%,240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占督查企业数的53%。

  由于涉及跨省非法转运,转移量大,涉及面广,广西环保厅决定向环境保护部汇报寻求支持。6月8日,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广西环保厅、广东环保厅在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召开了粤桂两省(区)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查办及后续处置工作协调会,请环保部华南环科所帮助广西涉案地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为下一步的追赔和起诉做好准备。同时提出了“堵源头建防线、分职责共处置、强能力重群防”等联合打击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遏制事件频发态势机制体制。

  “广西将建立粤桂两省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和合作机制、危险废物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并于下半年开展全区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广西环保厅重金属处处长韦杰宏说,通过建立联防联控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厘清各部门法定职责,共筑防范危险废物跨境非法转移防线,切断转移链条,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转移频发态势。(马艳 韦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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