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微博怼ofo”事件有了最新进展。6月10日10时26分,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深圳交警 通报称,ofo共享单车肇事逃逸案件告破,26岁嫌疑人被抓获。
通报称,5月27日10时30分许,未知名(女,约20-30岁左右)骑行ofo黄色共享单车在福田区深南大道人行道由东往西行驶至深圳人才园公交站台路段时,与从站台出来的行人贾某某(女,57岁)碰撞并致其摔倒,造成贾某某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发后,未知名弃车逃离现场。经@深圳福田交警 积极侦查,克服现场视频不足,涉案车辆所属企业未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等困难,经大范围排查,于6月9日23时16分许,在福田竹子林某招待所将嫌疑人高某菊(女,29岁,河南南召人)抓获。
嫌疑人高某菊被抓获。本文图片 @深圳交警
通报显示,高某菊称其正在深圳某音乐学院学习,原打算6月10日早上离开深圳回老家的,其对骑行ofo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初步调查,高某菊于5月27日10时左右在某地铁口骑行了一辆ofo共享单车,其称当时看见一辆未上锁的ofo共享单车就开始骑行,后发生撞人事故弃车逃逸,逃逸过程中,又通过扫码开锁的方式另外骑行了一辆ofo共享单车逃离现场。
通报说,经检验,涉案ofo共享单车制动系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深圳福田交警 正对该案进一步调查处理,要求ofo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将严肃处理相关涉案违法行为。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深圳交警 曾发微博称ofo据不配合调查。6月9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福田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汪卫东告诉澎湃新闻,涉事共享单车企业ofo提供了事发前一天使用肇事小黄车者的信息,但未提供事发当天使用者的信息。
此前,ofo运营企业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给深圳交警的事故声明称,事发当日(5月27日)没有肇事小黄车的正常开锁记录,“该车辆是肇事者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骑行。”针对网友“许多小黄车没上锁可以直接骑行”的说法,ofo公关总监史少晨向澎湃新闻表示,有时是使用者不规范用车造成的,目前,小黄车已经大面积替换成智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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