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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明年起调整市级以上劳模待遇标准

时间:2014-12-27 13:56:59    来源:南通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南通网讯 25日下午,市政府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市级以上劳模待遇标准,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立明,副市长赵闻斌、黄爱军、沈雷等出席会议。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关心劳模、爱护劳模,有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根据省政府调整省以上劳模待遇标准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会议研究决定,从明年起调整市以上劳模春节慰问金、特殊困难帮扶资金、荣誉津贴三项标准。

  工资分配是职工经济权益的基本内容之一,是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为此,市政府分别于2005年和2011年已两次下发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性文件。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73万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中单独建会企业建制率超过了85%。联席会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出台《南通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开展,把职工利益诉求纳入法治化轨道,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张国华要求,各级工会要继续发挥好“助推器”“传感器”“稳压器”的作用,服务经济社会更加有为,提升职工素质更加有效,引导职工思想更加有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加有劲;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支持工会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工会依法参与改革和维护职工权益,支持工会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要确保提高劳模待遇标准的资金及时到位,及时把党委政府的关爱送到每一位劳模手中。

  通讯员王君东 记者王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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