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间的一口唾沫,引发了一场骂战,,演变成了一场血案。近日,南充新闻网记者获悉,营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磊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今年6月29日晚,营山县皮鞋店老板郑强在门市外面转悠时,朝外面吐了一口唾沫,没曾想吐到了在隔壁另一家门市的胡蓉脚边。胡蓉怒眼瞪着郑强,劈头便骂:“你是不是没长眼睛?”好面子的郑强觉得自己从未被人如此羞辱过,于是也不甘示弱,回骂道:“你才没长眼睛。”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骂战随即升级。胡蓉的老公李磊看见妻子被人欺负,于是跑出来替老婆撑腰,指着郑强就是一顿乱骂。三人越吵越凶,声音越来越大,郑强的妻子闻声也跑过来加入到了骂战中。双方互不相让,火药味越来越浓,情急之下竟发生了抓扯,打得不可开交。李磊的姐夫看见家里人在打架,便毫不犹豫的加入了战局中,对郑强夫妇拳打脚踢。郑强的一名亲戚住在街对面,看见发生争执后,李磊的姐夫不但不上前进行劝阻,反而火上浇油,于是怒由心生,手执木板凳向李磊及其姐夫打去。由于郑强亲戚的加入,战局顿时发生变化,身处劣势的郑强一家渐渐占据了上风。这场原本是两个人的口角也演变成了一群人的互殴。
李磊见自己吃了亏,心中极为不服,便冲进屋里抄起一把菜刀,冲向郑强和他的亲戚砍去,郑强躲避不及,头部和肩膀先后被刀砍伤,顿时鲜血直流。“激战正酣”的两家人,见有人受伤,满地是血,这才惊慌失措地停了下来。随后,家人把郑强送进了医院进行了治疗。经鉴定,郑强头部及左肩胛部受伤,伤情为轻伤。
近日,营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审理认为李磊在其妻与相邻门市的邻居发生纠纷时,未冷静、妥当处理问题,使用菜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李磊的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条件。据此,判决犯罪嫌疑人李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