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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孩被砍断右臂续:伤人者无刑事责任能力

时间:2014-10-21 19:52:31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原标题:内蒙古7岁女孩被砍断右臂续:伤人者无刑事责任能力

中新网呼和浩特10月21日电(张林虎) 21日,记者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公安局获悉,8月26日发生在该县的7岁女孩被“疑似精神病”妇女砍断右臂一事有了,进展,经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伤人者李华(化名)患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9月4日,中新网刊发《7岁女孩被“疑似精神病”妇女砍断右臂各界义捐》新闻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8月26日,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柴六营村7岁女孩高静和同村6岁的小丽(化名)玩耍时,因言语不和,被小丽母亲李华拿菜刀一顿乱砍,导致高静右臂被砍断,左手部分功能无法恢复。

鉴于两家人平日并无冤仇,加之李华之前的一些行为举止存在异常,和林格尔县警方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李华进行精神鉴定。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出具了鉴定结果:依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被鉴定人患精神分裂症,疾病导致其认知功能严重受损,行为冲动,因邻居家的孩子不与其玩耍而伤人,动机荒谬离奇,具有病理性。在此动机支配下,毫无征兆地在自己家中,当着自己孩子伤害邻居的女儿,行为极度残忍,于情理不合,事发后对行为的后果缺乏认识,也未采取破坏或逃离现场的自我保护措施,最终的鉴定结果是:李华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和林格尔县警方已将李华释放,由当地民政部门同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协商,将其送到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强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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