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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原教授贪污945万元被判10年

时间:2014-10-17 09:34:15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在近期召开的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上,教育部通报了4起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并对即将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此次通报的4起典型案件是: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将科研经费划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贪污945万余元,被判刑10年;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将68万元科研经费据为己有,被判刑10年6个月;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二人以虚假采购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支付264万余元,涉嫌贪污,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山东大学刘兆平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万元,被判刑13年。

继2013年上半年第一批专项检查之后,教育部将面向30所直属高校开展第二批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每校集中检查一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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