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拔鸟毛
笼中野鸟
读者报料:长临河镇西侧的巢湖北岸观景平台边,有一个自发形成的鱼类市场。不过,出售野生鸟类的摊点也出现其中,这里不仅有野生鸟类贩卖,而且现场活拔鸟毛的场景,让人不忍直视。
巢湖岸边出售野生鸟类
昨日,读者余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在长临河镇旁的环湖大道上,有个临时的鱼类市场。上周末,他开车前往巢湖游玩,却发现这个鱼类市场里,不仅卖鱼,还有一些摊点正在卖巢湖岸边的野生鸟类,其中包括野鸡、斑鸠,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鸟。“巢湖湿地鸟儿众多,不法分子捕捉鸟儿公然出售,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还严重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余先生说。
记者按照余先生的指点,来到长临河镇旁的环湖大道。市场零散分布着十多个摊位。其中一个摊位上,摆放着大大小小五只铁丝笼子,每个笼子里装着五六只鸽子大小的鸟儿,守摊的中年女子告诉记者,这笼子里的都是野生斑鸠。
“都是从巢湖岸边山上、田里抓来的,买回去炖汤、红烧,味道不错的,别的地方可买不到。”中年女子向记者推荐笼中的鸟儿:斑鸠二十元一只。另外一种个头大一点的是灰斑鸠,25元一只;另一种是珠颈斑鸠,虽然个头稍微小点,但只要20元一只。
中年女子说,他们在捕鸟的时候,都是用一种围网,围网布设在鸟儿经常出没的地方。她指着笼中的斑鸠,只见这些斑鸠的羽毛有不少地方都竖起来了,有的羽毛已经脱落。“都是进到网里挣扎的时候,把毛弄秃的。”
“我这里卖的货都是野生的,不信你看这野兔。”说着,女子从笼中抓起一只棕褐色的野兔,指着野兔后腿一道伤痕:“那是用夹子夹的。”中年女子一边说,一边将兔子放入笼子,并告诉记者,她家中专门从事野味生意,都是巢湖岸边的野生动物,不少合肥人开着车到这地方购买野味,,都能卖出去几十只斑鸠。如果要其他的野味,则需要订货,等抓到了就会打电话过去,通知客人来取货。
现场拔了毛的小鸟还在蠕动
记者注意到,在摊点前的一个塑料脚盆旁,还堆放着一堆黑色鸟儿的尸体,大小比斑鸠要小得多。脚盆里还堆放着一堆羽毛和已经被拔了毛的鸟,女子指着那堆鸟说,这种鸟叫“黑雀子”,其实就是八哥等一些杂鸟,巢湖岸边农田多的是,他们在挂网抓斑鸠的时候,它们和斑鸠一起撞进了捕鸟网。这名女子告诉记者,“黑雀子”肉太老,直接吃的话肉不大好,也没有多少人买,但扔了也可惜,于是他们就自己把“黑雀子”拔了毛,用盐腌着吃。
不一会,这个出售野生斑鸠的摊子前,就来了几名顾客。其中一名男子花了25元买了一只斑鸠。看摊女子从笼子里抓住一只斑鸠,朝地上猛然一摔,随后将昏迷的鸟儿拔去毛,装入塑料袋,递给那名男子。记者注意到,塑料袋中的鸟儿并没有被摔死,被拔了毛、鲜血淋漓的鸟儿躯体在塑料袋中还在不停地蠕动。“都是巢湖岸边的野生斑鸠,肉多着呢,如果死了拔毛就不好吃了。不少人买了还回来再买,我这有不少回头客。如果要得多,价格还可以便宜些。”中年女子说。
野生斑鸠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记者随后就此事联系了合肥市林业局,该局资源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斑鸠的养殖还不太可能,主要是存活率太低,目前市场上贩卖的斑鸠绝大多数是野生的。尽管斑鸠不属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但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贩卖捕杀这种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
记者随后从肥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了解到,对于“三有”动物的保护,一直没有放松。巢湖岸边野生鸟众多,也让一些不法之徒打起了主意。去年11月,该局曾破获一起违法贩卖省“三有”保护动物的案子,查获保护动物170余只。当时,不法分子也是用围网在巢湖岸边捕获了一些保护鸟类,这些鸟儿险些成了“盘中餐”。去年11月13日傍晚,该局在肥东双桥河周围,放飞了被不法分子捕获的170多只鸟儿,不久前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正式批捕。
该局一位崔姓局长告诉记者,对于长临河镇附近商贩非法捕杀贩卖斑鸠的行为,该局会尽快联合工商部门和肥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去进行调查,对违法人员进行查处。目前,该局正在开展一项专门打击非法捕杀和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的“利剑行动”,“这个行动一直会持续到今年的12月份,目前主要是依靠群众自发举报和分局的工作人员的巡逻,来打击非法犯罪行为。”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联系了肥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该局工作人员称,因为该局人手较少,目前侦破其他案件,等到其他案件侦破结束后,将会抽调人手对长临河镇西侧的售卖野生鸟类摊点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