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御史乡村民65岁张某在御史乡打铁坳村平整公路的时候,被同村杨某所驾驶的铲车倒车时过失压死。近日,经司法调解,死者家属获得18万元的赔偿。
2014年9月24日上午9时许,高坪区御史乡村民张某在御史乡打铁坳村平整公路的时候,被同村杨某所驾驶的铲车倒车时过失压死。张某,男,死亡时65岁,系农村“五保”老人,虽然张某终生未婚,也未有子女,但其有近90岁身患老年痴呆的母亲和六个同胞兄弟姐妹。张某的意外身亡,让其亲属悲痛欲绝,期间张某亲属多次找到车主方杨某及其家人要求赔偿。然而车主方杨某及其家人却抱着推卸责任、避重就轻的心态与死者亲属就死者赔偿金额进行协商,由于双方提出的赔偿数额差距过大协商均告失败。因此死者亲属情绪异常激动,声称若政府不妥善处理好此事,他们将采取“极端行为”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9月30日一大早,高坪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第七小分队驱车赶赴案件调解地点御史乡政府四楼会议室。到达调解现场后,第七小分队队员们在会场上耐心细致地解答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死者为什么不适用工亡?”“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计算才合理合法?”……同时,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一方面稳定了死者亲属的情绪,告诫他们要用正当合法的方式维权,否则一旦触范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严正的向肇事司机家人进行交涉,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肇事司机应当担负的法律责任,让肇事方换位思考一下对方失去亲人的悲痛,人死不能复生,给与合理的经济赔偿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莫大安慰,是对死者母亲将来生活的有效保障。通过劝说,在当事人双方之间重新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彼此慢慢地接近才能最终达成谅解。在调解过程中,起初死者亲属方提出了30万元的赔偿数额,但肇事司机家人声称死者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而自己经济基础比较差,购买铲车一年多至今还未盈利,认为数额过高不予认可。据此情况,法律服务第七小分队队员们又分别对死者亲属方、肇事司机家人做思想工作,建议死者亲属方考虑肇事方的经济状况,依法适当降低赔偿数额。另外,要求肇事司机家人应切实筹集资金,从法理及死者家庭困难的角度出发,务必尽,可能提高赔偿数额。就这样,双方当事人一直僵持着。
当日10时许,死者亲属见协商未果,情绪一度激动,声称调解不成将立即到省、市上访。13时许,法律服务第七小分队在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提出了初步赔偿方案供双方自行商议,即赔偿总金额18万元。16时许,在与死者亲属及肇事司机家人分别进行充分沟通、反复磋商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即赔偿总金额18万元,达成协议签字后肇事方当场即支付8万元,余额10万元在10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17时许,双方终于把相关手续全部办结,直到此时法律服务第七小分队队员们紧绷的神经才放松下来,整个调解过程持续近9个小时,虽然大家精神疲惫、饥肠辘辘,但看到纠纷能及时化解,调解人员的内心颇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