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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南充坝坝舞将有“法”可依

时间:2014-09-24 07:58:03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对在南充北湖路做生意的蒲和平来说,每天下午和晚上的时间都很难熬,“靠近北湖公园,坝坝舞喇叭经常响得恼火。”而从10月1日起,随着《南充市市辖城区广场歌舞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施行,让他恼火的坝坝舞噪音将得到有效控制,蒲和平表示可能再也不会“跟顾客吼起说了”。《办法》明确,10月1日起,利用城市广场、人行道、公园、码头等向公众开放的户外公共场所,使用音响设备开展的唱歌、跳舞、表演等健身娱乐活动,将受到严格管理。南充市环保部门将加强广场、公园等户外噪声的日常监测,相关数据及时抄送公安、城管部门,噪声污染超标、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9月23日,在果山公园,一些跳舞的爱好者担心是不是“不让跳”了。“不是不让跳,而是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南充市城管局直属分局局长陈开雄接受采访时表示,《办法》说得很清楚,噪声超标才会受到处罚。南充市法制办副主任佘朝敏表示,坝坝舞难管,在于涉及双方都有合理的诉求,法律又没有明确界定,导致多部门联合协调不力。而南充的《办法》,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出台过程中,也经过了听证会和多次修改,尽可能兼顾各方合理诉求。

根据《办法》,坝坝舞在时间和地点上将接受“双限”管理,在广场及公园内开展活动的时间为8:00-21:00,占用人行道开阔地带等其他户外公共场所开展广场歌舞活动的,于19:30-21:30。同时,特别明确,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周边200米以内及其他非指定地点,严禁开展广场歌舞活动。

如何界定噪音是否超标?《办法》明确,开展广场舞产生的噪声不能超过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限值。“要根据噪声所处地周围的环境来看,不是一刀切。”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张自全介绍,国家对于住宅、办公区域、厂区、商业区等进行了功能区化分,噪声,值范围在40至70分贝之间不等,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白天噪声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能超过4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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