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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还70万学区房 男方却坚决不要

时间:2015-06-10 18:02:25    来源:海南在线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房子买了酒席办了就差扯证了,哪想两人分了

  前女友还70万学区房 男方却坚决不要

  男方送给女方价值70万元房产,分手后竟成烫手山芋——女方执意要还,男方坚决不要,,还闹到派出所。8日,记者从重庆渝北区警方获悉,经协调,双方到公证处公证后约定,房子两年后再归还。重晚

  为了还房产 闹到派出所

  26岁的张小姐和28岁的重庆人小李恋爱。为抱得美人归,去年,由小李出资,按揭了一套建面100多平方米的房产,准备日后当做婚房,房产证上就写了张小姐一人名字。

  年初,两人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不久前,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手。3日晚,张小姐报警称,她和小李因这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

  8日,渝北区宝圣湖派出所民警介绍,分手后,张小姐不想再和小李有任何联系,便想把小李购买的房产还给对方,月供依然由小李负责。

  “不晓得为啥,小李不要这套房产,闹了几个星期。”民警说,这套房子价值不菲,地段不错,还是学区房。

  报警前她还打算到法院起诉

  民警了解到,就在报警前,张小姐还想出一个办法,到法院去起诉,以便彻底解脱。5月底,张小姐咨询律师,称想到法院起诉此事,让法院强制执行,将房子退还男方。律师一听就懵了,这相当于自己告自己,行不通。

  自己花钱买的,现在归还却不要,小李究竟怎么想?小李说,房子才买不到一年,自己存款耗尽,还要每月还按揭。现在如归还房子,就涉及过户,需要很大一笔税费(经估算,总税费约6万元),自己无力承担。于是他向张小姐提议,等房子满两年后再归还,可免去部分税费。在民警协调下,张小姐同意了小李的做法。

 

       ——内容来源:海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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