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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的三个“从严”

时间:2015-04-21 09:32:36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我国食品安全法自去年大修开始就备受关注,昨日起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安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据悉,相比二审稿,草案三审稿只在较受争议的几个核心问题上进行了修改,其中包含新增蔬果不得使用高毒农药、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分装生产等内容,接下来如果获此次常委会表决通过,被称为最严厉的新食安法将正式生效,要实现“舌尖上”的安全也将更加可期。

  蔬果不得使用高毒农药

  在,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提出,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这一提法也引发外界热议。虽然很多人为新规叫好,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一直以为剧毒、高毒农药早就绝迹了,没想到时至今日农作物上仍在使用,颇令人忧心”。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高毒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重不到3%,但仍有12种高毒农药在大田中使用。

  事实上,由于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提出,当前应加强对剧毒、高毒农药使用环节的管理,同时国家应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

  对此,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剧毒、高毒农药仍在使用的原因,一方面是有些偏远地区农户会贪图其价格低廉,但更重要的是,目前有些低毒农药杀虫效果不佳,无法起到替代作用。“未来,要想实现高毒农药被完全取代,国家还要加大研发力度,开发出更为高效的低毒农药。另外,还要给予农民一定的扶植政策,可通过补贴等方式促使他们愿意使用更无害的农药,并借由使用量的上升降低低毒农药的价格。” 李国祥说。

  婴幼儿乳粉收放之间引争议

  在本次审议中,新食安法草案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而在上一版本草案中提出,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但随后,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工信部、外国在华商会在内的多方面提出异议,认为委托、贴牌方式是国际通用的生产方式,不应一律禁止,且对进口乳粉而言,生产企业也很容易以合资、合作等方法来规避。因此,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后,在三审稿中取消了禁止委托、贴牌的措辞,但保留不得分装的规定。

  一位外资乳企高管分析,之所以此次会保留“禁止分装生产”的规定,是因为这种生产方式非常容易造假,此前曾出现过一些不法企业从国外进口大包装乳粉到国内分装,但为了个人利益,分装期间出现了篡改生产日期、原料调包、掺劣掺假、生产条件不过关等问题,影响奶粉质量。而贴牌和委托生产,只要品牌商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则可以保证乳粉质量。

  其实,长期以来,很多国际食品巨头都采用全球代工的方式生产,并未发生安全事件。

  不过,也有不愿具名的行业专家质疑,一般中国的行业标准,都是由这一行业的巨头企业参与制定的,而贴牌和委托生产是业内比较普遍采用的方式,但分装生产则不大常用,所以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很可能分装生产的禁令没有遇到太大阻碍,才得以保留下来。

  保健食品加强事后监管

  除了前述两大热点问题的变动外,据新华社消息,新食品安全法草案对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也有所提升。据悉,前两次审议稿针对保健食品的原料、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等方面做出规定,而此次提交的三审草案再次加强了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

  ,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公开表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再次加强保健食品的管理规定,有利于整肃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乱象,也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理性消费保健食品。

  “此前提出的成熟品种保健食品可逐渐由审批向备案过渡,这是国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的一大举措,因为以往一个保健食品的审批大约需耗时两年左右,且同类产品在审批时还要进行重复试验,耗费企业大量时间和资金,”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徐华峰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称,“如今相关主管部门欲把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转移,对产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市场营销、是否按照备案的工艺流程生产、有无违法添加以及夸大宣传等行为进行,管理,此举可以推动行业更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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