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帆 时评作者
人生如戏,命运无常。机缘巧合的“真凶落网”揭开了一宗多年冤狱,18年前的枪下冤魂呼格吉勒图终于迎来了法庭大翻盘。这样的戏剧化冲突,着实让人感慨万端。连日来,这一陈年旧案的平冤纠错引发了舆论持续热议。媒体设置的多重议程则分别覆盖了追责、赔偿、反思等等方面。
案中人也频频出现在公共舆论平台上。萨仁,内蒙古高院呼格案封闭复查组原副组长,参与了2011年3月内蒙古高院开始的内部封闭复查;其后,又参加了2011年年底内蒙古公检法组织的联合调查。现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的萨仁熟悉呼格吉勒图案的几乎每一个细节。她以复查亲历者的身份对公众还原了此案的复查经过,并详述了此案得以促发再审的种种疑点,这在很大程度上佐证了此前媒体的众多猜疑。
尤其是萨仁讲到,“呼格吉勒图这个案子,对法律人是一个司法理念的再教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控辩平等、正当程序、非法证据排除等,这些先进的司法理念,不能只停留到口头上,而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到每个案子上去。”对“类似呼格案出现了之后怎么办”的疑问,萨仁建言,“应该有一个及时而公开的审查机制。”比如说“,法直接审查,还可以指定异地法院审查”。这些重述和建议,与民间舆论场上的主流声音既交织又契合。
要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寻找官民,公约数并在此基础上凝聚共识,协手共进是最可行的路径。民众围观冤案,很大程度上是缘于对自我的关怀:围观者多在别人的故事里读到了自己的影子。一个简单的替换公式就是,如果那天报案的人是我,将会怎样?我们可以确保自己不犯罪,但却无法确定自己某天不成为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许我们只是路过犯罪现场,也许我们只是与被害人存在某种交集,甚至我们只是当天恰好与真凶“撞了衫”……只要我们被警方以“有罪推定”的思维一“锁定”,悲剧就将按冤案的既定规律展开。
正因为普通公民在对抗强大的国家机器时,是那么微不足道,对比悬殊,刑事司法制度才会在程序设计上,特别强调对被指控者合法权利的保障。因为对被指控者的权利保障,就是对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保障。
好的司法制度,当能让民众免于被冤屈的恐慌。好的纠错机制,当能超越“真凶落网”或“死者归来”的命运偶然。新一轮刑事司法体制改革于预防和纠正冤纠错案上,已有了不少变化——一些具体且细致的举措正在实践当中,一些校正措施仍在路上。对于既存的冤案,有错必纠是第一步。对于新发的案件,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才是关键。若能,限度挽救更多无辜者的生命并带来更普遍的司法公正,那才是对这些冤案苦主生命代价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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