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这么说,叫“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而这世间的事,有些可能还真没法用如此简单的因果链条作结。日前,广西《玉林日报》报道的一宗盗卖尸体案,案件牵出广东茂名下辖的高州、化州两名负责殡改工作的乡镇基层官员,其在案中的角色是买尸者,据其自述动机则是被当地政府下达的火化任务所迫。
有句话这么说,叫“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而这世间的事,有些可能还真没法用如此简单的因果链条作结。日前,广西《玉林日报》报道的一宗盗卖尸体案,案件牵出广东茂名下辖的高州、化州两名负责殡改工作的乡镇基层官员,其在案中的角色是买尸者,据其自述动机则是被当地政府下达的火化任务所迫。
这可能已经不算是新鲜事,尽管听起来依然令人毛骨悚然。稍加检索不难发现,就在最近十年间,关于广西有尸体被大量盗挖、盗卖的新闻就爆出多次,而尸体的流向往往都指向与之相邻的广东一些地方。据《大河报》2005年的报道,在2004年前后,广西钦州市民政局、殡仪馆多位负责人参与盗卖已交由殡仪馆火化的尸体,而买方则同样来自广东化州,该案被盗卖尸体有近200具。2009年的新华社《半月谈》杂志,亦有相关报道指出“乱象暗藏贩尸利益链”,该报道引述广东省政府2006年下发的一份文件,指“个别地方借殡葬改革敛财,甚至出现与社会不法分子互相勾结,盗墓挖尸、买卖尸体顶替火化等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
具体到此次曝光的个案细节,可以看到在尸体被盗成风的气氛中,村民、死者亲属与盗尸者之间展开的攻防战,死者下葬,却无法入土为安,家属为防止尸体被盗,甚至不得不换班轮值、夜夜盯守。相较于尸体被盗所给人们造成的身心侵害,几千块的对价(或者说“利益”)显得尤其残酷。而在这一整条周密的盗尸、卖尸、收买、运送的链条之中,一些基层地方政府官员深度介入其中,更令人震惊。据涉案官员供述,这种购买尸体的行为,甚至“专门向镇政府领导汇报”且获得同意,镇政府领导甚至参与了“将价钱压到每具尸体只能给1500元”这样具体的事务。买卖尸体的资金从何而来,政府官员参与尸体买卖的利益何在,因为“土葬还是火葬”引发的政令与民俗间的长时间对垒,有太多疑问有待解答。
团伙性、跨区域进行这种盗挖、盗卖尸体的恶行,对于盗尸利益链中的相关各方,尤其是,体的执行者,刑法已有适格条款予以惩处,而此种现象之所以长期存在且屡屡打击却不见收敛,或是相关部门与决策者更值得深入反思的方面。一边是“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的传统殡葬习俗,另一边是运用行政手段推行的殡葬改革逐步指标化、任务化,看不到移风易俗的长期性,急于求成,以最便捷的行政化指标、任务去应对本该有更多诚意、耐心和尊重的风土人情。
表面看来,被指标化的火化任务可以在短时间内得以完成,甚至当地因尸体火化问题所产生的矛盾也有或多或少的缓解,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所试图达至的初始目标,却已然严重偏离,且被异化。可检索到的高州当地政务新闻显示,2012年该市火化遗体数6874具,火化率为79.6%,遗体火化量和火化率均列茂名市各县(市、区)第一。这些数目字的意义究竟有多大?本来为了量化衡量殡葬改革成效的考核,被类似盗尸案这样的荒诞细节所消解,显然不可能符合“法无授权即禁止”的权力运行规范,甚至离人性、人心的距离也远了许多。(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