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环境保护部接到的举报案件中,大气污染类占73%,但在全年查处案件中大气污染类仅占12%。有委员披露,石家庄早晨、上午的PM2.5指数要高于下午。“这是因为晚上有偷排,尤其是后半夜偷排。”地方要税收,企业要生产,导致执法变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委员直言,执法检查时一个城市称查处几百起案例,结果真正惩治的只有五例,最多罚十万,有的罚两万,有的只是挂牌警告(新华社10月31日)。
最近一段时间,雾霾频频来袭,北京10月连续出现四次雾霾,哈尔滨PM2.5“爆表”,雾霾困城。各地一直在高调治污,雾霾的阴影为何难去?这背后,是执法的怠惰。
除了人大常委会会议披露的信息外,上月9日,北京陷入雾霾围城,据悉元凶是烧秸秆。在环保部公布的秸秆焚烧火点的名单中,邯郸、邢台、保定等地赫然在列。而此前,这些地方都曾在媒体上高调宣传其推动秸秆还田和秸秆禁烧的斐然成就,但是环保部的一次遥感监测就戳破了这些政绩神话。
大气污染执法说得多,做得少,堪称多年来的顽疾。今年,山西,开展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百日会战”,共摸排发现环境违法线索1352件,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有82件。其中竟然没有一件与大气污染有关,大气污染执法的软弱由此可见一斑。
对于大气污染执法的不力,许多地方往往强调是因为调查、取证的困难。大气治污,如何发现、取证确存在难点,但这并不是不作为的借口,只要积极探索监测手段,发动民众监督,许多排污行为其实不难监管。就在上月,北京有关部门开展了大气专项执法周,一周之内就检查了1505家各类污染源单位,拟立案处罚环境违法单位121家。可见,大气污染执法,并非难有作为。一些地方怠于执法,说到底还是把经济发展凌驾于民众健康之上。
既然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了如此多的问题,那就该把问题充分曝曝光,哪些地方、哪些部门在对大气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哪些地方对污染企业只查不处?这些需要有明确的答案,对于涉事的相关部门和官员要有事后追责。这么多年来,因为水污染、土壤污染而被问责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官员有不少,但是因大气污染被问责的,至今鲜有耳闻,大气污染绝不该成为问责的盲区。
未来《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也应把“监管”监管者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对大气污染防治失职、渎职行为的追责范围和惩治措施,强化地方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上的日常责任,同时通过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引入外部的监督。提供清洁的空气,属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如果做得不好,就当有官员为之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