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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电动自行车,还请慎重和周全

时间:2014-10-16 16:12:02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一个影响广州市民生活的地方法规或即将出台,据媒体报道,近日广州市法制办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意见的公告。按照该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将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

近年来,在各大城市交通拥堵的背景中,电动自行车引出的话题日渐为公众所关注。在为电动自行车叫好的人们看来,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是清洁能源,而且使用便捷价格也相对低廉,实为平民出行的最佳选择,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公共交通的不足。而由于消费群体庞大,一条产业链早已织成,这无疑让电动自行车的拥趸底气更足了。

但在另一面,也并非没有担忧和质疑的声音。某知名品牌电动自行车的董事长做过一次市场调查,他伤心地发现,很多人“最讨厌的车就是电动车”,认为电动车就是跑在非机动车道上的“坏孩子”,横冲直撞、毫无章法,时而还窜进机动车道,带来安全隐患。由于争议一直不断,乃至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关于电动车是否需要上牌、是否需要制定国家标准以及如何在交通法规上进行规范管理,行业内外似乎都莫衷一是。电动自行车就这样处于一种暧昧的生存状态中。

随着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出台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管理开始进入比较规范的渠道。前者限定了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整车重量,而后者则将电动自行车正式划入“非机动车”行列,为交警的管理和处罚提供了依据。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在管理者那里,电动自行车被划分为两大类别:合格电动自动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开始不断发起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禁售和整治行动,广州也在此列,今年7月的一次行动中,在广州工商部门的要求下,,就下架了45辆超标车辆。

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俱在,禁售和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再进一步,如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中所明确的,要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售所有电动自动车,而不论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恐怕很难避免一个疑虑:此种做法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

关于禁售电动自行车,其他一些争议其实仍然是以往话题的继续和延伸。电动自行车抢占机动车道带来安全隐患,该受到处罚和制约的是骑车者,似乎与交通工具无关;因为交通拥堵,在限机动车后又限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而现实是公共交通欠完善又将长期存在,民众究竟该如何选择?自然,因禁售而必然产生的民众生活、生计乃至产业发展问题,也都是无法忽视的。

广州市为本次立法公开征求民意是一个好的开端,毕竟影响市民生活的大事需要慎重和周全。(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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