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3月24日《湖南日报》)
作为三级医疗中最基础的一部分,村医建设维系到医改的成败,也关乎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更维系到社会公平的实现。1月,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国办《实施意见》的印发,对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必将发挥重要的推动力,由此也可以看出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紧迫性。
作为一个存续已久的问题,乡村医生面临着“招不来、留不住、流失大”的困局。2010年全国两会,宁夏医科大学副校长戴秀英就表示:“目前全国农村乡镇卫生院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1.4%,中专生53%,34.6%的人为高中以下水平。村卫生室的近百万名基层村医均处于个体开业状态。农村医疗人才严重缺乏,医疗水平低下,农民看病难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近年来,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和基本药物补偿不到位,使得靠药品收入为主的乡村医生收入大大下降,流失状况更加严重。尽管各界对“留住乡村医生”已然形成共识,然而却依然挡不住流失的加速。
留不住的原因,主要在于村医的待遇过低,岗位缺乏吸引力。一方面是乡村医生的身份特殊和处境尴尬。因为绝大多数乡村医生的身份是农民,没有国家福利作为保障,更没有五险作为未来的兜底,“老无所养”会成为群体性焦虑;另一方面则是过低的待遇和行业前景,使村医职业日益边缘化。虽然村医从事着防疫、保健和治疗等医疗卫生服务,但由于其职业具有公益属性,没有较为优厚的职业补贴,以致获利空间过窄而成为低收入群体。在2013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曾做过一个对3个省12个县100个村庄100个诊所100个乡村医生的调查,平均每月收入300多元。
既没有体制内的编制,又没有比较优势的收入,乡村医生的流失就难以避免。乡村医生是医疗体系中的基石,其职业具有无以替代的公益性,因而不能按照市场供需的原则去解决,而应纳入整个医疗体系进行全面改革,通过“制度造血”夯实基础,从而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创造条件。
如何留人?一方面要通过成本核算和绩效比较,增加对基层的公共财政投入,特别是要增加公共卫生补助,让乡村医生因为基本药物实施而减少的收入,得到有效的弥补;同时还要建立常态化的工资增长体系,实现工资的动态增长。另一方面,要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的身份属性,让其具有职业归宿感。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模式,核定乡村医生事业编制的身份,纳入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比如有的地方,就将村医纳入统一管理之中,统一招考,统一给编制指标,财政统一发工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留住村医”需要公共情怀,更检验着医疗改革的成色和效果。作为一项系统性的改革,“留住村医”其实是“如何实现医疗基层化倾斜”的问题。这体现医疗资源分配的效率,更取决于“制度造血”的最终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