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如果发生在一些教育理念相对落后的地区,可能不会引起这么强烈关注。然而,这起事件不仅发生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而且发生在企业为照顾员工需求而补贴设立的内部托儿中心,发生在对子女教育高度重视的中产父母身上,实在让人意外。
这次虐童案也突破了以往类似事件的下限,让人难以忍受的是,这些老师、保育员竟然把魔掌伸向3周岁以下的幼儿——在这所亲子园入托的,都是还不能上幼儿园的职工子女。面对这样弱小无助的生命,保育员一次次将疑似芥末涂在小孩嘴巴上,下狠劲地推搡孩子,看不出有任何恻隐之心。
这不禁让人感到困惑:什么原因让这些人如此冷漠无情,敢于如此下狠手?其中,亲子园的资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据悉,携程亲子园创办不到一星期就因缺乏相关资质被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叫停过,后来是在长宁区妇联牵头下,与上海市妇联主管的《现代家庭》杂志社读者服务部旗下的“为了孩子”学苑合作,这才把亲子园给办起来。而这个所谓“为了孩子”学苑,实际上既不是民办教育机构,也不是社会组织,同样没有相关资质。企业自己办托儿中心没有资质不行,为什么旗下机构没有资质就可以,还被公开当作典型宣传?
但有没有资质,与是否可能发生虐童事件并没有直接关联。有许多例子可以说明,虐待儿童事件既发生在什么资质都没有的幼儿机构,也发生在证照齐全的公办或民办幼儿机构。换句话说,人们追问资质问题,其实追问的是背后有无权力寻租问题,更重要的是有无监管缺位问题。
重要的当然是监管不能缺位。监管到位的话,没有资质的幼儿机构也不会发生虐待事件,监管缺位,哪怕证照再齐全,也可能发生虐童事件。携程亲子园的问题就在这里,无论是内部监管(哪怕安装了监控设施)还是部门监管都存在可怕的空档。
企业或许以为,只要花钱了,设施设备到位了,对职工就有个交待。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部门监管方面,类似携程亲子园这样的托儿中心,据媒体报道,目前竟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部门:携程亲子园不属民办教育机构,所以不归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同时它不是经过注册的公司组织,也不属于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范畴,而上海市妇联只是《现代家庭》的主管单位,“为了孩子”学苑又只是《现代家庭》的读者服务部,所以市妇联也不可能天天盯着这些“赚外快”的衍生机构。
但我认为,这些说法更多是在推卸责任。携程亲子园固然没有办学资质,但它明显就是学前教育机构,教育主管部门不能袖手旁观,否则,当初又为什么会以缺少资质勒令其停办?工商主管部门固然不管教育,但对那些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注册而在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组织,难道不该出面管理吗?还有妇联,对旗下的杂志社的经营行为不知情也就罢了,既然充当掮客为其拉拢生意,难道就可以对其日常活动不闻不问?
有人说,针对学前教育应加快立法。这么说固然没错,但不能陷入立法万能主义的陷阱。有法律当然有利于规范,但不是说,在法律不健全之前,就可以听之任之。事实上,在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上,只要企业或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这些老师和保育员至少不敢如此肆无忌惮。而一旦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哪怕监控设备再多,也是形同虚设。
当然,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恶性行为,其背后还涉及教育理念、施虐者心理以及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收入条件等问题,但从最直接有效的角度来看,这一事件折射的还是日常管理与监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