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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集中整治“散乱污”

时间:2017-08-08 10:57:09    来源:雄安发布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省环保厅出台《雄安新区“散乱污”工业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为推进雄安新区打造优美生态环境,组织雄县、安新、容城三县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分布情况,建立“散乱污”企业数据库,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清单中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01

  分类施治:取缔、搬迁、改造

  推进雄安新区打造优美生态环境

  专项行动将对“散乱污”企业,特别是历史形成的有色冶炼、制鞋、塑料加工、纺织印染、非法养殖、污染物堆放点等规模以下的污染企业和环境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排查清单中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分类施治,即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

  关停取缔一批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群众反映强烈的“散乱污”企业,各县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予以关停取缔。

  整合搬迁一批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企业,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各县组织发改、住建、环保等部门,结合企业特点,科学规划,实施整合搬迁,进驻相应的工业园区。

  整治改造一批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通过限期整治,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结合可持续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02

  雄安新区三县为实施主体

  白洋淀内一码头

  方案明确,雄安新区三县是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各有关部门围绕任务重点,按照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雄安新区打造优美生态环境,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确保雄安新区环境安全。

  03

  省环保厅抽查和巡查

  航拍雄县县城

  根据方案,省环保厅采取抽查和巡查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对雄安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刑事司法机关,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结合,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定目标任务完成。

  打造优美生态环境,三县已纷纷亮剑↓↓↓

  容城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航拍容城县城

  近日起,容城县公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污染新区环境、破坏新区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全力推进新区环境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将持续到9月30日。

  六种行为列入严厉打击范围

  非法电镀、炼铅以及非法拆解废旧电瓶等涉重金属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加工、生产塑料过程中使用强酸、强碱,非法排放腐蚀性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利用渗坑、渗井、暗管或者以灌注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剧毒化学品或处置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违法犯罪行为;焚烧垃圾、工业下脚料、“点火冒烟”等非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他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确定重点区域

  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服装厂锅炉非法排放废气,染厂、造纸厂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等违法犯罪行为。容城县城关镇、小里镇、大河镇等服装企业聚集地以及平王乡作为染厂、造纸厂聚集地,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

  实行源头取缔

  专项行动将实行源头取缔。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涉案资金、财物予以冻结、查封、查扣,追缴违法所得。对非法企业断水、断电,清原料、清现场、清产品,彻底取缔,消除其二次生产能力。

  雄县对已关停“散乱污”企业定期开展巡查

  雄县昝岗镇查没的电表

  日前,雄县“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行动拉开帷幕,重点对全县范围内涉及废旧塑料、印刷、制版等重污染“散乱污”企业和非法排污的涉水企业进行彻底关停取缔。

  行动中,雄县对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环保手续齐全的规模企业,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对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验收的“散乱污”企业,确保7月底前整治到位。

  为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行动落到实处,雄县对已关停的“散乱污”企业定期开展巡查,发现反弹的立即组织联合执法,依法处罚企业责任人。

  安新全方位无缝隙整治

  安新镇治理散乱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彻底解决有色金属、针刺毡等行业环境污染问题, 安新县制定印发“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大会,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开展拉网式排查,核查“散乱污”企业数量,深入了解每家企业情况,建立准确、真实的企业清单。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实现全方位、无缝隙整治。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暂扣“散乱污”企业营业执照,责令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依法吊销相关企业营业执照。公安、环保部门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检查站点,对运输有色金属原料、针刺毡及相关行业生产原料的车辆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乡镇政府携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实施“两断三清”。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报道:记者原付川、张伟亚

  编辑:刘燕、卢国玲、许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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