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各地新闻>正文

善林金融点评“乔丹纷争”:与其互喷不如做好商品

时间:2017-07-21 14:30:5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因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以下简称美国乔丹)授权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向天津市体育局、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发出的一份律师函,近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乔丹)与美国乔丹之间再起纷争。此消息一出引公众哗然,两个“乔丹”为“正名之战”已打了多年官司,之前一直是美国乔丹追着中国乔丹讨说法,这次竟被中国乔丹“先入为主”。

  两个乔丹,到底谁是“李逵”谁是“李鬼”,让人傻傻分不清。那么二者究竟有何不同,看善林金融小编为你道破真相。

  美国乔丹在1991年授权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并申请注册了“MICHAELJORDAN”及相关图形等商标。而中国的乔丹体育公司于2000年成立,依法注册并使用“乔丹”、“QIAODAN”以及相关图形等商标。美国乔丹被公认为国际知名品牌,中国乔丹也被评为中国知名品牌。

  中国乔丹称,美国乔丹曾先后提起78起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件,仅有3个案件判决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其余案件美国乔丹均败诉,最高法作出裁决,中国乔丹不属于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等,美国乔丹对图形和“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中国乔丹认为,律师函存在大量与客观事实不符、与最高法院裁判不符、将最高法院裁判内容偷换概念、故意曲解、引人误解为法院判决内容,同时多处对该公司进行贬低性评价甚至恶意诽谤,损害了公司名誉。要求美国乔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费用110万元人民币。

  由此可见,这次诉讼可谓是此前“乔丹纷争”案的余波,双方依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今次“乔丹纷争”叫人不难想起当年的“三鳄大战”,如今市场上“三鳄鼎力”,孰真孰假已没人在乎,但三条鳄鱼却斗了40余年才换来“以和为贵”。

  据悉,1933年以法国著名网球选手LACOSTE命名的服装品牌正式面世,因LACOSTE进攻性的球风以及天生的长鼻子被冠以“鳄鱼”的绰号。正当法国鳄鱼的运动衫风靡世界之时,华商陈贤进和陈少辉两兄弟在新加坡成立并注册了另一鳄鱼品牌,内容为“鳄鱼图形+CAROCDILE手写体”,之后两兄弟分家,又在香港出现“第三条鳄鱼”即“香港鳄鱼”。因为商标侵权以及争夺市场,“三鳄大战”持续40余年之久,数轮厮杀不仅伤害了鳄鱼的品牌形象,也消减了各自的利润。最后,在品牌价值和商业利益的考量下,三鳄终于握手言和,实现共赢共存。

  如今,“乔丹纷争”能否像“三条鳄鱼”那样“以和为贵”,叫人拭目以待。

  善林金融小编指出,品牌之争或有助于提升品牌的知名度,若品牌之争长期处于胶着状态,将导致消费者失去购买热情,甚至直接影响到品牌的价值。

  善林金融小编强调,品牌之争的背后无非是商业利益之争,品牌依附于商品,只有做好商品,才能体现其价值,从而获得更大的商业利益。商家与其在品牌上下功夫,不如在商品上力求精益求精,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消费者的肯定和行业的口碑。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