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股权众筹行业经过爆发性增长后,但随着在行业融资平台(以下简称”融资平台”)成功融资的第一批企业群体的诞生和发展,很多问题也会逐渐暴露出来,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股权众筹项目在融资成功后,投资人的后期利益如何被保障?,还有一系列关连问题都会摆在行业融资平台、融资企业和投资人面前,所以,股权众筹行业的投后管理必须被重视起来。
在股权众筹的投资后管理过程中,融资平台就处于中心关键位置,它担负着规则制定和实施监管的责任,它对投资后管理的出发点是保护投资人利益、维护相关各方运营行为的透明和规范。而目前,融资平台在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在制定实施具体和可操作性规则、监控手段和监管团队等关键环节上存在着缺失和不到位的问题。相比较于A板、创业板和新三板股票交易平台属于全国统一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则呈现于分散化的特点,虽然,各平台对自己的定位不同,但对众筹后的投资后管理的职责、监管内容和行业协调等方面则存在着很大的共性。根据我们对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股权众筹投资后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问题做以下探讨:
一、关于平台对融资企业“重大行为”信息披露的监管
在完成股权众筹融资后,融资企业与投资人之间的角色和关注点都产出了微妙的变化,所以一谈到投资后管理,如何保障股东们和公司(包括融资企业和有限合伙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是否对等和畅通就成为投资后管理的首要问题。
现在,有的融资平台开始投入资金和专业团队人力资源,准备打造平台的信息披露和查询管理系统,这类信息披露系统作为监管手段的落实,可将平台的信息披露功能落地。除了,融资企业和投资人有限合伙公司及时、定向披露其日常经营的财务信息、经营决策内容和向平台报备外,当有关融资企业后续融资决策和股东退出两大类信息披露时,平台应就合法、合规和完整性等方面提出意见书,随相应的信息披露一同通报给特定的投资人。我们建议,同业的各个融资平台,在建设信息披露硬件的同时,更要加大对融资企业和投资人有限合伙公司在信息披露实施过程中的指导、适度干预和管理!
二、完善规则细化和构建契约体系
我们认为,平台除了具备合法的互联网平台及其他技术设施,它更应是细化规则和契约体系的制定和执行平台。目前,相比较A轮、创业板和新三板等交易平台,本行业平台在规则制定方面,显得过于粗放,缺乏细化的、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另一方面,根据平台制定整个有关融、投、管、退整个业务链环节的细化规则和指导意见,平台、融资企业、投资人、有限合伙企业在制定和签署相应公司章程、内部管理规定和契约内容时,就必须参照修改和起草。而构建完善、细化的规则和契约体系,是平台实施投资后管理的法律效力基础,在这方面,同业的融资平台还有一段路要走!
三、建立行业的惩罚机制
北京股商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认为:平台在落实投资后管理时,如何建立惩罚投制就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除了,通过法律诉讼追索违约方的责任外,建立行业内诚信黑名单制度就显得特别迫切,凡是发生违约行为的责任方,在双方协商和协调无效的情况下,守约方均可向行业专业管理委员会提出诚信黑名单的申请,经行业专业管理委员会仲裁和确认后,被确认进入黑名单的违约方(包括单位和个人)根据仲裁结果,将在一定时间内或永远被禁止在业内所有缔约平台上从事融资和投资活动!而这项机制的建立与业内自律联盟的建立进度有着直接的关联,时不我待!希望行内同仁们加快行动,以期早日让自己手中拥有一把有震慑效力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北京股商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认为:企业项目的融资成功并不是一个股权众筹平台工作的结束,而是工作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