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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共享圈,“互联网+”时代创业好平台

时间:2017-04-07 15:23:38    来源:中国生活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9月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带来生产方式的调整,在信息技术、物联网、能源互联网大规模普及的条件下,生产服务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模式出现并快速发展,颠覆了建立在资本积累基础上的传统模式,产业、供需模式,生产方式、资金、管理和营销方式等都发生巨大变革。

  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有的也说共享经济是人们公平享有社会资源,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共同获得经济红利。

  我的共享圈,一个响应“互联网+”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按共享经济模式创立的电商平台,共有三大主体:平台、会员、供应商,供应商通过平台直接把产品销售给会员,从而减少了代理、批发等中间环节,平台把节省下来的大部分费用回馈给购物的会员,按下单的先后顺序排队,只要有源源不断的会员在平台消费,就可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消费共享圈,达到互相帮助、共享红利的目的。

  “互联网+”中的“+”是跨界,就是变革、开放和重塑融合,融合本身也指代身份的融合,客户消费转化为投资,伙伴参与创新等。在当前“双创”理念正日益深入人心情况下,国内已掀起共享经济“草根创业”史无前例的新浪潮,各种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共享汽车、单车、住宿、私厨等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

  我的共享圈实行现货现款政策,非常适合会员在平台上创业,会员有好的产品或服务项目,都可以找平台供应商客服人员对接。这就是“互联网+”时代所衍生出来的“消费商”,会员既是消费者,也是供货商和投资者,消费的同时获取创业机会。

  “互联网+”经济下人人都面临行业重新洗牌,机会总是留给有胆识有远见的人。我的共享圈是属于会员、供应商、员工的共享平台,更是创业者的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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