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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控制扬尘的工地禁止开工

时间:2014-10-11 09:52:33    来源:南充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记者昨日从市蓝天办获悉,我市将对城市扬尘治理实行标准化、精细化和常态化管理,严管重罚。
  须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据市蓝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今年1月、2月和5月,今年前8月,与去年同期相比,无论是达标率、PM10浓度和在全省的排位都好于去年同期。同时,二氧化硫污染物的浓度也比去年同期下降18.9%。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和办法。”市蓝天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省大气办综合各地数据分析,PM10构成中扬尘占比达到了50%以上,从今年以来我市督察情况看,我市扬尘整治工作,力度时紧时松,监管时断时续。
  据介绍,我市市辖城区在建施工工地有217个,其中有不标准“一硬四有”设置的132个,占总数的60.8%;设置不全的79个,占总数的36.4%;但60%以上工地“一硬四有”等扬尘治理措施大都流于形式、疏于管理、应付检查,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街面和道路保洁方面,目前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可运行的多功能洗扫车分别只有8台、4台、5台,机械化保洁率低,保洁效果差,更谈不上核心城区以外的有效保洁,城乡接合部的道路尚未纳入保洁范围,污染较为严重。
  规范治理城市扬尘
  记者了解到,针对工地扬尘治理,住建部门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并进一步细化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标准,落实每一个工地的扬尘专项治理经费预算,推行防治措施标准化、运行管理规范化,并严格督促市辖三区政府按照细化标准落实。政府性工程必须带头落实我市扬尘防治各项措施。三区政府按照辖区负责原则务必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对未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标准的工地要严管重罚,禁止开工,并进行追责。
  针对街面道路扬尘整治,城管部门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统一制定并细化道路环卫保洁标准规范并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市辖三区要按照城区面积及街道分级分别提出机械化清扫车的,配置标准,实现城区街道清扫全覆盖,同时扩展清扫至城乡接合部道路。所有入城道路路口设置集中冲洗点位,杜绝脏车入城。

    燃煤企业、建筑工地要为治理重污染天气“让步”
  据悉,按照要求,在天气有利季节,我市的在建工地要加快施工,提前完成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燃煤企业要调节好生产计划安排,增强应对不利天气的主动性。
  记者了解到,进入11月后,特别是12月和每年的1到2月,我市气象条件差,属重污染天气“高发期”,必须提前进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在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燃煤企业、建筑工地等必须采取主动限产停产措施,为治理重污染天气“让步”。主城区内除应急工程外的城市建设项目,应停止施工。
  此外,我市将加大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干预力度。由气象部门在有利天气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尽可能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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