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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就业状况纳入动态监测

时间:2017-08-16 11:16:13    来源:京郊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报讯(记者刘菲菲)记者日前从市农委获悉,本市将全面动态监测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年内帮助4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动态保持“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随着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整治深入推进,农业生产空间不断压缩,全市经济转型优化调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就业技能、就业意愿等发生了新变化。为此,市农委联合市人力社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将对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将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无业或阶段务农的,重点了解其求职、创业或职业培训意愿,分析职业素质特点,找出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知》指出,要加强岗位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对接,深化“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机制。在农村设立人力资源基地,在用人单位设立就业基地,引导用工规模较大的单位与农村劳动力密集的远郊区、乡镇实现有效对接。加快研究公交安保员、轨道交通安检员、交通协管员、停车管理员等城市运营服务岗位,集中招用本地劳动力的试点方案和支持政策,鼓励用工单位面向郊区农村开展定岗、定向招聘。

  各区政府应围绕“疏非控人”、市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各区经济社会援建、合作项目的实施,建立重大建设地区失业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以政府组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定向技能培训和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为保障,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跨区域转移就业。

  本市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从事新产业、新兴业态,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可按照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自主创业扶持政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补贴。

  同时,落实“岗补”“社补”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最长5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经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4050”、残疾、享受低保待遇、零就业家庭、纯农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失业保险基金将给予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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