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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名农民工讨薪遇困 河南法院干警5天跨三省全部执结

时间:2017-08-01 16:24:50    来源:中新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新网焦作8月1日电(刘鹏 程贵忠)冒着高温,顶着酷署,5天时间横跨三省五地,行程数千公里,7月31日,当得知河南省博爱县法院执行干警已为293名农民工讨回210万元血汗钱时,焦急等待的农民工们纷纷表达对法院和执行干警的由衷感谢,这其中有几名民工汉子哽咽着说:“我们以为钱真的要不回来了,太谢谢你们了,谢谢!”

  据介绍,2015年期间,家住河南焦作的原某某、孙某某等8人与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该公司在博爱县阳光丽景苑承建商品房工程中的部分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签订后,原某某、孙某某等8人按合同要求和约定,组织技术员和近300名农民工加班加点进入施工。

  施工完毕后,原某某、孙某某等8人与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该工程处的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结算,该负责人分别向8人出具了结算证明,并承诺定期付清工程款。没想到的是,经8人多次催要,该公司却迟迟不予支付结算款,导致该8人所带领的共计293名农民工工资不能兑付。

  2016年,原继成、孙高杰等8人在讨要工资无望的情况下,以该公司拖欠工程款不付为由,分别将该公司诉至博爱法院。法院立案时在得知该8起案件的特性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8起案件缓交部分案件诉讼费。案件由此进入“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审理程序,实行快审,快结。

  很快,博爱法院分别对8起案件作出判决,判决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立即支付8人工程款及退还保证金。然而,在判决送达该公司后,该公司以案件一审判决认定有误为理由,就8个案件分别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7年6月2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8起案件分别作出该公司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博爱法院审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生效后,8名原告分别于2017年6月中旬向博爱县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随即,博爱县法院成立临时专案执行小组,并由院长任组长,进行专项执行。由于该8起案件牵扯到293名农民工工资问题,专案组人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给被执行人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了限期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对该公司的全国银行开设帐户资金进行网络布控查询。

  在法院通知逾期后,该公司仍没有履行法律义务。经专案小组加班加点、紧张有序的网络布控查询后,发现该公司在河南郑州某银行、湖北武汉某银行、江西上饶鄱阳某银行等分别开设有帐户,并发现帐户上有资金存款。专案组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几个帐户应履行部分资金存款进行了网络查控冻结。

  7月22日,冒着连续几日高温,专案组接连奔赴该公司开设帐户银行的三省五地,对该公司应履行义务部分资金存款进行了强制扣划。2017年7月27日,扣划资金分别由各银行转入法院执行款专户,8起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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