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法盲女妨害公务被追究
法制网讯 记者颜爱勇 通讯员王宇 打交警、堵警车、抢执法记录仪,面对一桩桩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宝女士,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是法盲!怎么了?”然而,法盲不代表犯罪后不被追究责任。日前,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籍犯罪嫌疑人宝女士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9月4日晚,库伦旗库伦镇派出所接到库伦旗交警大队民警报案称:其在正常执法时遭到执法对象家属阻挠、殴打。接警后,库伦镇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经现场调查民警了解到:当晚20时许,库伦旗交警大队民警在库伦镇中心街十字路口由北向南查获海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海某拒不配合民警进行酒精检测,随后被带至库伦旗蒙医院抽血送检。抽血完毕,民警口头传唤海某到库伦旗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询问,海某的妻子宝某多次阻挠警察将其丈夫海某带走,民警多次警告宝某不要阻碍执法,宝某不听劝阻,并拦堵警车、采用暴力方法多次殴打民警,抢夺民警两部执法记录仪。在警车离开时,宝某将抢来的执法记录仪其中一部砸向警车,另一部扔到垃圾桶。
在了解案情后,库伦镇派出所出警民警立即将宝某、海某控制,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民警细致调查,一桩桩铁证被摆在宝某面前,而宝某却不以为然,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是法盲!怎么了?”然而,法盲不代表犯罪后不被追究责任。
目前,宝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移送审查起诉,其丈夫海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