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樊静在接听热线电话 记者史伟 摄
情感出现裂痕 各自生活多年老公离家出走
女子不知如何离婚
本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李金星)“两年多都没见着我老公了,这跟离婚也没啥区别,是否自动就离婚了?”19日上午,江岸区法院百步亭法庭法官樊静来到本报“周二之约”栏目接听热线,市民李女士第一个打进电话来咨询求助。
李女士表示,她和老公结婚多年,孩子已经成年。然而,她和老公的感情后来逐渐出现了裂缝,两人基本上各过各的,没有花过对方一分钱。2年多前,老公什么话也没说就离家出走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看到过人影。因为李女士和老公家里关系不好,也没有同老公的家人联系过。“像我们这种情况,都不联系了,他们也不来找我,是否就自动离婚了?”
樊静法官表示,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的话要么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要么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会判决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樊静法官说,李女士老公下落不明,李女士想离婚的话,建议李女士先到公安机关报案,查找老公下落。老公下落不明满两年,李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经法院宣告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李女士还咨询,她自己这几年有些积蓄,孩子名下也有套房产,这些在离婚的过程中也要进行分割吗?樊静法官说,对于李女士的存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比如夫妻名下的银行存款,一般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没有争议的财产,无需法院处理;双方有争议的财产,由法院依法处理。至于房产已经落在已成年的孩子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对其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