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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9岁离家出走流浪37年 回弟弟家后住窝棚2年

时间:2017-09-21 14:27:36    来源:云南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曾经住在窝棚里

  流浪大半生后生活不能自理的周光文终于回家了

  记者 崔敏 通讯员 杨剑锋 摄影报道

  云南网讯 自小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周光文,9岁时离家出走开始流浪,这一走就是37年。6年前,周光文被救助站送回施甸老家,和弟弟一起生活。两年前,弟弟将其安置在离家20米远的山上,住在窝棚里。

  今年7月,民警和乡政府工作人员一起进入石头寨村开展户口核查工作时,在一个用木板和石棉瓦依山搭建的窝棚里,见到了周光文。他一个人躺在床上,两只脚严重肌肉萎缩,虽可借柺杖站立,却无法迈步。

  派出所调查到,周光文9岁离家,已“消失”37年,村上也没有申报过,户口就这样漏登了。弟弟周光章知道自己还有哥哥,也是其父十多年前临终时告诉他的,说哥哥9岁时被同学欺负后离家出走了。

  现已搬回弟弟家

  周光章这些年过得并不容易,家里连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唯一的家具就是堆放在墙角的破烂衣橱和两个柜子。家里10余亩山地包谷,一年收入2000余元,还要供孩子上学。

  周光文2011年流浪期间被救助站送回。一开始,周光章把哥哥接到家里照顾,但实在有心无力,两年前一狠心将周光文搬到窝棚里。

  “我把他搬到窝棚这两年都不敢出远门,每天两顿饭,无论在哪里都急着要回家给他送饭,想外出打工都去不了。”周光章说,不管怎么样,有自己一口吃的就有周光文一口吃的。

  2017年公安机关铺开清理解决无户口人员工作,7月20日为周光文补录了户口。8月开始,何元乡政府已将周光文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能够领取135元最低生活保障金,加上周光章一家,总共每月可领540元。

  9月14日,施甸县公安局何元派出所和县乡民政部门共同到何元石头寨村为周光文采集身份证信息,并告知已经将其和弟弟一家纳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时,周光文的眼睛里再次对生活燃起了希望。弟弟周光章也答应,将已经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和语言能力的52岁哥哥接回家中照顾。

  何元乡党委书记赵伟介绍,乡里正在积极联系县里的养老院,争取让周光文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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