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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查档案竟被告知“局领导签字内容”涉密

时间:2017-03-23 11:23:30    来源:安徽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安徽网安庆频道讯 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过宿松县政府批准受让的土地莫名到了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腾分公司名下。安徽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此想查阅下相关材料。令该公司工作人员没想到的是,宿松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因为有局领导签字就不能给查档人”,近十天了都没有结果。

  公司经过县政府批准受让的土地莫名到了分公司名下

  宿松县五里乡孚玉路以北、白洋河以东23635.73平方米荒地(2007-04地块),于2007年7月20日由吴学文等61户联合竞拍取得,总价款540万元。后来,由于联合建房不符合政策规定,该宗土地一直闲置。

  2010年,宿松县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安徽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知上述情况后,有意对该宗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

  2010年4月6日,五里乡政府行文请示,拟将该宗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宿松县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规划开发,当年4月12日得到了宿松县政府批准。

  2010年11月11日,宿松县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腾分公司成立,公司任命王金龙为负责人;经营范围为接受公司的业务委托,负责秀水河畔项目即2007-04地块的运作。

  安徽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典喜说,此后,王金龙拒不接受该公司管理,使该公司对其所属的龙腾分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管理、纳税情况等完全失去控制。安徽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法人企业在秀水河畔项目上只有责任和风险,没有权利和效益。

  2017年3月,一次偶然的机会,该公司发现了秀水河畔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证日期是2011年7月21日;用地单位不是经过宿松县政府批准的宿松县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是变成了宿松县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腾分公司。

  为了了解其中情况,2017年3月13日,该公司派人来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宿松县住建局,要求查阅档案。

  “因为有局领导签字就不能给查档人” ?

  陈典喜说,13日查阅未果后,便安排公司工作人员陈智,开好介绍信再去宿松住建局调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当时按流程领导已签字,后来说资料员请假有事等两天。

  3月16日,陈智去调取资料,当时资料员也同意了,陈智就让我公司王经理去复印,王经理在资料员配合下,全部复印好共238页。王经理复印好拿到楼上要求加盖复印材料印章时,郑姓工作人员却却扣下了复印材料,说,这里面有身份证,是个人隐私资料不能给,还有我们领导的签字内容是保密的不能给。

  华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王经理说,我是来调取我公司自己提交的资料,怎么成了别人的隐私?我们复印材料也是经过你们领导批准的,并且交了70元复印费,怎么你想不给就不给?

  令华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王经理不解的是,国家一再强调要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为什么到了宿松县住建局却是个人说了算呢?

  3月17日上午,华复房地产开发公司再次派人来到宿松县住建局要求复印相关材料。几经交涉,仍然只给复印了几份可要可不要的资料。而该公司所需要复印的秀水河畔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报告,该局工作人员就是不给。由于临近下班,该公司人员只好返回。下午再到该局,找不到局领导签字同意,又是无功而返。

  3月20日,华复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员又来到该宿松住建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局长不在,明天局长在家,只要签字同意就会给予复印资料。3月21日,该公司人员如约来到该局,这回被告知:只有律师开律师函才给复印材料。

  3月21日下午2点半,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宿松县住建局一郭姓领导带领下,去调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报告,办公室工作人员郑某仍然表示,申请表有领导签字不能给。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蒋六乔

原文:http://www.ahwang.cn/anqing/news/20170322/1617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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