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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补充通知出台

时间:2017-04-22 14:51:21    来源:北京晚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4月8日本市启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有的患者发现开药不方便了:原来一个患者开高血压、糖尿病两种药,在一个医生那里就可以开出来。现在,必须要跑心内科和内分泌科两个科室。针对公众关注的这一问题,市卫计委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其中规定,对连续治疗、病情无进展且不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患者,专科医生可根据其病情需要,代开其他专科药物,并做好病历记录。

  “跨科室开药存在一定的用药风险,但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又确实有一些需求,我们经过多轮验证和讨论,出台了这一补充文件。”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一文件旨在强化医院内部管理,优化就医流程,在改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同时,尽可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补充通知规定:专科医师开具非本专业疾病诊疗处方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医师诊疗活动应以本专业疾病为主,根据病情需要代开其他专科药物为辅,并做好病历记录;院内信息系统可查看其他专科医师对患者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记录;代开其他专科的处方应属于目前该疾病治疗过程的一部分,即为连续治疗,病情无进展,不需要调整治疗方案。此外,在一个诊疗单元内完成的各项化验检查,患者持报告结果请接诊医生解读的不再收取医事服务费。对于这一规定,相关负责人解释,如果患者只是让当初接诊的医生看一下化验单,那就不用再单独挂号了。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患者没有挂号,医生就无法开出医嘱。也就是说,如果看完化验结果后还需制定治疗方案,则患者仍需挂号。医生在开具处方时,会遵循国家《处方管理规定》和本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也就是“急三慢七”原则,即急诊开药量3天,慢性病开药量7天,出院带药量7天,行动不便的患者可开两周量。但对于十种慢性病和特种病患者,门诊最多可开1个月的药量。现在在社区医院,患者如果签约了家庭医生,在治疗稳定等情况下,还可以开两个月的长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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