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峰)今后本市建筑工程出现任何经济纠纷,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和解,不用再跑到法院等待漫长的一审、二审、三审了。昨日,首家省市级具有行业调解职能的专业调解机构——“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成立。调解中心将作为建设工程经济纠纷调解的重要平台,其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核后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调解中心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联合成立。调解采取自愿原则,主要针对的群体为两方面,其一是接受人民法院、商事仲裁机构、行政主管机关及其他调解组织委托,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其二是接受当事人申请,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及财产性权益相关的纠纷进行调解。
此外,调解中心将协助当事人就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将其转化成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申请,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纠纷争议评审服务;依当事人申请提供工程司法鉴定及专家辅助人服务;与各级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内其他调解组织进行业务协调和业务交流。
目前,调解中心共有来自本市、外省驻京机构在内的37名专家委员,以及涉及工程造价、工程技术、法律专业知识的202名调解员。这些调解员由各方当事人选定或委托调解中心选定后,成立由单数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调解协议达成前,任何一方当事人申请更换调解员,调解员应当退出案件调解。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会长李仁友表示,调解中心将引领建筑行业以多元调解方式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多元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文件精神的直接体现。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会长翟晶敏表示,调解途径相比诉讼更加高效。同时调解途径不成功不收费,成功也仅收取同等诉讼费一半的调解费,为调解企业减轻法律成本。此外,调解的双方资料严格保密,避免诉讼案例影响企业未来市场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