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通是92年第一批民营高科技企业,在1992年公司成立之初,就申请注册并拥有了第9、38、35、42类一系列与通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高通商标”。
当时“高通汉卡”曾是与“联想汉卡,巨人汉卡,金山汉卡”齐头并进的国内四大汉卡品牌之一。自公司成立的20多年来,中国高通一直使用“高通商标”研发、生产、销售各类电子通讯产品。至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及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30多款,并拥有30多项发明专利和版权。
美国卡尔康公司(Qualcomm,自称美国高通)在1998年底进入中国市场,在没有获得商标注册的前提下,以“高通”字样先后在各类媒体上以“高通”名义进行宣传。得知此事后,中国高通从2002年起,曾多次向美国卡尔康公司发出过《律师函》,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始终得不到美国卡尔康公司的正面回应。期间,美国卡尔康公司曾通过有关渠道,委托上海市专利商标事务所出价5万元人民币,意欲购买中国高通已经使用了10年并具有知名度的“高通”商标,遭到中国高通严正拒绝。
2010年,美国卡尔康公司在试图注册“高通”商标时,被商标局以中国高通已经注册在先为由驳回。为此美国卡尔康公司采用对中国高通拥有的每一类“高通商标”,提出商标异议、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等不道德方式,开始了对中国高通的消灭战!同时,美国卡尔康公司更是迅速的在同领域、同范围内,针对高通品牌申请注册了高通骁龙商标。
2011年7月,美国卡尔康向上海市工商局申请企业更名情况中曾承认:他们申请更名“高通创锐讯”有些困难,原因是在上海已经有中国高通,但是考虑到他们的品牌效应,他们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更改名称。后为设立分公司,卡尔康公司曾承诺有发生争议,会服从决定。期间卡尔康公司更是处处彰显有人撑腰,不会败诉。
2014年4月,中国高通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美国卡尔康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涉案中国高通拥有第9类,第38类,第42类的4个商标。美国卡尔康公司提供了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退下来的原商标局局长,商标评审委副主任,商标注册处处长等原高官,起草的“专家意见书”。而这份所谓的“专家意见书”在此次诉讼中起到了主导作用,国家商评委决定并撤销了中国高通注册并已经使用了23年的其中3个高通商标,庭审还呈焦灼状态。中国高通邀请行业专家对此作了专家意见,与原撤销商标的行政人员意见完全不同。
2017 年 1 月 17 日,上海东方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汉卡与字库芯片在硬件构成、逻辑关系、存储内容均一致,属于同类商品。这份公正客观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却遭到上海市高院的质疑。
回顾整个真假高通之战,从2014年起,美国卡尔康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导致2015年12月正式启动质证程序。后至 2016 年 5 月第一次开庭审理。期间,中国高通先后提交《中止诉讼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调查取证申请书》、《鉴定申请书》、《司法会计鉴定申请书》以及3次网络直播申请等,对此上海市高院均未理睬。
早在2015年11月,中国高通依法申请设立上海高通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获上海市工商局批复,后据批复申请上海高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当时仅被要求去掉股份两个字,但是从2016年5月开始至今,中国高通原本正当的申请却面临不予批复,申诉无门的窘境。
目前,中国高通遭遇到美国卡尔康公司庞大的律师团,代理机构种种障碍,衍生了几十个案中案。中国高通在发展实体经济之余,还要花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去应对“莫须有”的撤销商标之诉。
但是得道者多助,近期,美国卡尔康公司以其他手段得到的高通第9类商标被商评委撤销了,这无疑是一个信号,即使是世界巨人,违反中国的法律,依然会得到严惩!